万应慧
“小嘛小儿郎,不用背着书包上学堂。”有这样一个有关选择“在家上学”的数据:1.8万。他们是学生,但不去学堂。这个数据背后的共性是在家上学的孩子主要处于小学阶段,大多数家庭不认同学校的教育理念,主要由母亲负责孩子的在家学习,调查显示,过半家庭月收入1万元以下。
就这样一种选择给出一个“赞”是有风险的,因为《义务教育法》有明文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但我们还应该看到,“在家上学”并不是不让孩子读书,而是按照父母的安排以自己的选择和自己的节奏去读书。另一个风险还在于,如此选择还有可能让孩子缺少一种集体生活的锻炼。
在我看来,“在家上学”最根本的出发点在于爱孩子,由此完成一个对于怎样教育孩子、什么样的教育对孩子成长最有利的自我选择题,在这个价值多元、选择多元的时代,学校教育的单一性不能满足家长的需求,于是一切就显得顺理成章。
我推测,做这样选择的应该是学历较高的家庭。即便是家长本人学历不高,但也应该是有能力请得起高级家教的家庭。在这样的选择上,有愿望和有能力是两个基本要素。
一个典型例子是,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是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的专家,他让太太辞了工作,孩子休学在家上学,因为他“一直要给孩子减负,在学校实现不了”,但自己可以主宰。 “在家上学”可以选择大自然作为课堂,“夏天玩水、冬天玩冰”在玩的过程中跟孩子交流,冰在什么时候可以变成水,什么时候变成气体。
还有一个典型人物是郑渊洁,他自己为孩子安排了课程,编了多卷、百万字的教材,老郑的教育是不折不扣的劳逸结合,属充满浓浓人性教育的一种。郑亚旗最后也“成功”了,长大后成为了杂志的主编、文化公司的掌舵者。
就此,我们可以说,如果《义务教育法》有必要修订的话,也应该适应时代的发展做以调整。有必要说明的是,“在家上学”并不适合多数家庭和多数孩子,每个家庭应该结合自己的家庭实际情况、学生个体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给予孩子适合其成长的环境。
我们考虑知识水平是一回事,教育能力又是另一回事,高学历的家长并不见得是合格的教师。没有教育学和心理学的学习背景,没有丰富的从教经验,“想当然”的家庭式教育,未必能成功。
我们“赞”的是,社会应该允许给教育多一种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