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国琴
近日,有媒体曝出,陕西渭南大荔两家“洗浴中心”分别开在县水务局、人防办两个政府机关单位院内。对此,两家单位均称,办公楼租赁合同系前任领导签订。
如果说政府机关对外出租长期闲置不用的办公楼,可充分利用公共资源,也能适当增加财政收入。那么,在出租前,相关人员至少应对房屋的具体用途进行把关。否则,政府机关就容易被不法商家当做“挡箭牌”、“保护伞”。“洗浴中心”堂而皇之开在大荔县这两家政府机关单位院内,就在当地百姓中造成了不良影响,让公众反感。
当然,我们还要继续追问:既然这些出租的办公楼闲置多年,那当初为什么要建?
事实上,近年来,政府性楼堂馆所中存在的问题时常见诸报端。一些地方官员在扭曲的政绩观之下,比面子、讲排场,建设奢华办公大楼,不仅耗费了财政资金,也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了社会的奢靡之风。而这些行为背后,也常伴随着借公共资源充实单位小金库或个人“腰包”等问题。
政府机关办公楼变身“洗浴中心”,这件“荒唐事”背后的问题值得我们反思。眼下,停建楼堂馆所、清理办公用房的工作正在开展,各级各部门要不折不扣地完成清理任务,杜绝大肆修建楼堂管所,同时严防政府机关办公楼被少数人当做“摇钱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