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雨
近日,媒体披露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义井乡出台一项考勤规定:乡政府工作人员按时签到,每天奖10元。规定出台后,引发公众热议。24日,接受记者采访的义井乡乡长张发品说,目前乡党委紧急开会,已取消这一规定,规定试行1个多月来,奖金尚未发放。(8月25日《人民日报》)
按时签到属于基本的职业道德操守,竟然沦落到需要用签到奖来维系,并且该奖励尚且无法律依据可寻。根据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48条奖励: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给予奖励。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由此,签到奖既没有存在的理由,也与精神奖励相去甚远。
据回应称:这个制度的初衷是希望加强机关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但如果连最基本的按时上班都无法做到,那么义井乡政府平日的工作效率可想而知。再者,设置签到奖来加强管理、提高效率未免流于形式。仅仅按时上班签到,便可提高工作效率,恐怕不尽然,治标不治本而已。
实质上,签到奖背后流露的是权力的膨胀和监督的匮乏。纳税人的钱以签到奖的名义被用,看似合法的途径流入当地公务员的腰包,这是对权力的滥用和渎职。真正能够打击这种违纪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的,不是设置签到奖,而是要从根本上完善对公务员的监督体系。监督分为自律和他律,如果自律到了如此匮乏的程度,那么他律就应发挥其原本的作用。
公务员监督的匮乏,除了盛行的“官本位”思想作祟外,根本上仍是源于我国监督体制还不够健全,约束力和实效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方面,某些监督机构的监督意识比较淡薄,监督往往流于形式;另一方面,权力傲慢让一些被监督者拒绝被监督,无视法律凌驾于组织之上;此外,监督环境的不透明让部分的监督者心存疑虑,个人利益与监督义务的相关联让监督无法发力。自律的缺失,加上他律的薄弱,才会有如此懒散的作风。
目前公务员考试竞争的激烈程度众所周知,“一试博得王侯命”的机遇让许多人跃跃欲试。公务员考试热无疑证明它与其他岗位之间的利益差距愈加失衡。据有关人士分析,公务员整体工资水平居于社会中等偏上,有各种各样的“明补”及“暗补”,其职业发展、工资福利、退休养老等通常都有较为完备的保障体系。公务员岗位的巨大优越性,是以牺牲对社会公共产品和服务投入得到的。在其位,却不谋其政,签到奖的存在显然是一种自我矮化与丑化,透露出公务员队伍的尴尬。
权力的膨胀与监督的缺失,往往为重大的贪腐案件埋下了隐患。为此,一个小小的签到奖,背后折射的是多重的问题,而只有从源头上预防,从机制中着手,才能避免更大的人民财产的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