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杏
中纪委常委会日前召开会议强调,纠正“四风”必须抓住重要时间节点,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推进。当前,要坚决刹住中秋节、国庆节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中秋和国庆佳节。
离中秋节不到一个月,为了准备过节,有的人已经开始忙起来。然而,与团聚思亲的传统不同,利用节日好好“活动活动”的想法和行动也不少见。送礼,在目前的一些人际圈里,其意义早已超出情感表达的范畴。此时重申纠正“四风”的决心与力度,对于长期以来被扭曲的“节日观”,有着强烈的现实意义。
如果说企业单位内外的“礼尚往来”可能只是让人有点头疼的“人情世故”,党政机关系统内过节打点的“心照不宣”,性质就大不一样了。以节礼为名义的公款高消费,吃喝玩乐样样来,下级送上级、不同部门间互送,高档月饼、烟酒、购物卡、加油卡、古玩字画和各种提货“礼券”等,在节日期间需求激增,“普及度”越来越高。
公款送礼问题到底有多严重?近年来,临近节日的某些特别“气象”,尤为值得关注。大张旗鼓的公开化送礼行动,在包括商家在内的各方面配合之下,就这样如火如荼地开展,混入日常生活和正常消费的名目中。参与送礼的,党员干部俨然成了多数派,方式上,与公然提着现金上门等赤裸裸的“老办法”不同,无论是在反腐败态势中,还是法律法规和日常机制下,都享有着相当大的“自由度”,尤其是变着花样的礼物形式,处在一个边界模糊的“灰色地带”,很容易逃过监督,变相达到贿赂的目的。
所谓的“说不清”,无外乎是以党员干部也是普通人为由,将“节日有礼”归为人情常理,将其合理化、正当化。一些党员干部,不严于律己,追求个人享受,对送上门的礼来者不拒,欣然笑纳,主动放弃了党员的操守。
事实上,厘清送礼的性质,不是什么难题。“送礼”,就应该成为让党员干部心存忌惮的“敏感词”,遇到职务关系的送礼行为,都应当谨慎回避,自觉抵制。本着反对“四风”要持之以恒的精神,高度警惕每一笔送礼,对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坚决把风气转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