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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警察目睹少女被杀,反应迟钝非免责理由

2013年08月23日08:16   来源:新京报

原标题:警察目睹少女被杀,反应迟钝非免责理由

对一线民警而言,快速反应,临机处置突发事件,乃是必要的素质和能力。如果做不到,只说明当地警方对民警的实战训练严重不足。

8月18日下午,蚌埠市一17岁的超市女收银员被歹徒连捅10多刀后遇害。监控视频显示,歹徒将女孩撂倒在地,拿刀子疯狂乱刺时,两名民警没有有效阻止,直到歹徒自残倒地后,民警才将其控制。21日,蚌埠公安局禹会区分局鲍局长回应,民警反应迟钝,不存在胆小怕死。

目前,蚌埠市公安局已成立联合调查组,正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但从案发现场监控视频看,出警民警反应迟钝、处置失当,是显而易见的。在歹徒持刀捅刺被害人之前,双方已经扭打在一起,而此时民警已经来到现场。但遗憾的是,民警并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暴行。接下来,歹徒开始用刀连续捅刺被害人,两民警除了一人扔了两个购物筐,另一人向歹徒喷辣椒水外,再无任何有效行动。

人民警察担负着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神圣职责。如果群众有危难,而出警的民警却袖手旁观,或者无所作为,眼睁睁看着求助者被歹徒捅死,实在说不过去。无论有什么理由,此次解救行动的失败,都足以让当地警察警醒,进而反思改进之策。

当然,警察的生命一样宝贵,只要有其他的可能手段,亦不应提倡民警去做无谓的牺牲。这起案件,由于事发突然,整个行凶过程不到半分钟,目前尚不能确定两警察是否构成职务不作为,但“反应迟钝”却是真实存在的,而这并非免责的理由。对一线民警而言,快速反应,临机处置突发事件,乃是必要的素质和能力。如果做不到,只说明当地警方对民警的实战训练严重不足,导致民警在面临紧急情况时,惊懵了、吓呆了,丧失了临机应变的意识和能力。

另外,出警的民警除了持有警棍和辣椒水,似乎再无其他警械和武器,这也暴露出装备上的不足。如果两民警持有枪支,并果断开枪示警或击伤歹徒,悲剧也许就可以避免。相信派出所一定是配备有枪支或其他非致命武器、警械,但为什么出警民警没有携带?

根据警务规范,处置严重暴力警情,应携带枪支等武器及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果此案中出警民警携带了武器或防护装备,也许就避免了以命相搏的尴尬处境。一些地方公安机关怕出事,搞“刀枪如库”,让民警赤手空拳面对歹徒,殊为不当。此案中,到底是出警前准备不足,还是枪支武器管理制度上存在问题?

悲剧已经发生,当地警方当痛定思痛。除进行彻查和善后,告慰被害人及其家庭外,更要反思警务工作,查找训练、应急处置、枪支武器管理上存在的不足,并迅速加强和整改。人民警察是武装性质的执法力量,必须确保随时“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莫再辜负了神圣职责和群众的期望。

□毛立新(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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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方蕊娟、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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