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婧
近日,财政部研究员在分析国内经济形势的时候指出,收入分配改革的一个重大突破,就是让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同时也指出,公务员工资进入了一个新的上涨周期(8月19日《京华时报》)。
社会收入差距日益扩大、物价不断上涨,让越来越多的普通老百姓陷入了收入增长“无感”状态。这种现实下,公务员工资并非不可以涨,但需要审慎,需要正当程序。其中核心问题有两个:一是公务员的工资标准究竟该如何确定?二是公务员的工资调整究竟应该遵循怎样的程序?
公众看待公务员的工资,看的不是个别地区和个别公务员,而是作为一个群体整体看待的,因此,公众质疑公务员涨工资的理由,也不能说完全没有道理。一是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基本都比各地规定的最低工资高3到8倍,而世界平均只有2倍,公务员再涨工资确实让很多人眼红;二是公务员的收入又往往与“灰色收入”、“优厚福利”,甚至是贪污受贿联系在一起,不能只简单看工资条上的数字;三是一些法定工资收入不低于公务员的群体,不仅其工资水平已经落后,而且也没有看到涨工资的迹象,公务员率先涨工资当然会引来不满。
然而从公务员自身的角度来看,他们对自身工资低的抱怨也可以理解:一、其工资收入与国企、外企以及一些科研事业单位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于是心理不平衡;二、能靠“灰色收入”、“贪污受贿”获得高额收入的,毕竟是少数领导,而大多数基层公务员也主要是靠工资过日子,也和普通百姓一样,面临着买车买房的生活压力;三、要求涨工资是每个劳动者的权利,企业员工加班还有加班费,而公务员加班却没有加班费,希望劳动的付出与收入成正比也十分正常;四、与国外的公务员工资,特别是那些高薪养廉国家公务员的工资水平相比,我国公务员的工资收入确实不算高。
我国的法律关于公务员工资的规定,只是说“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至于如何“相协调”、“相适应”却没有规定,如何“提高”也没有程序规定,以至于公务员工资的调整变成了简单地看“财政收入”基础上领导的胆量,公务员工资的增加也演变成了内部“秘密”,从而造成了不同系统、不同地域、不同级别公务员的收入差距和因此而产生的抱怨。
公务员涨工资,前提是要给其工资水平确定一个公认的参照,确定一个调整的规范透明程序。一些国家明确规定,公务员须与同一地区私营企业同等工作性质的职工工资标准一致,公务员工资的调整幅度必须适当低于工资成本指数,还必须得到民意机关的通过才行,同时,还有相关法律实现了公务员工资“阳光透明”、“最高封顶”,而且公务员的财产也是公开的。总之,公务员涨工资,不仅是一个经济收入的问题,也是一个政府诚信与透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