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最终应该由供需关系来决定。作为公共部门来说,最重要的是必须放弃在房地产市场中的利益攫取。
国家统计局昨天公布了国内70个大中城市今年6月份的房价统计数据。从环比来看,依然有九成的城市房价上扬,而从同比来看,则有高达69个城市的房价出现幅度不等的上扬,其中上涨幅度最大的北京市达到16.7%,创下今年上半年的最高峰值。
房价走势出现这样的情况,未免让正在盼望房价下跌的准备购房一族气短。令人纠结的是,今年上半年,我国的整个宏观经济出现了下降,特别是今年第二季度的GDP同比增幅,已经触及7.5%。但是,唯独房地产市场,在市场调控没有放松的情况下,却依然一路高歌。
本轮房地产调控进行了已有三四年之久,虽然看上去轰轰烈烈,但基本上是以政府强制性的行政干预在推进,而这种来自政府的行政干预根本不可能触及政府自身在这个市场中的利益机制。此轮调控当中,政府推出的最为直接的行政干预措施是限购政策,但是几年实施下来,它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房价上涨速度,但这种“一刀切”的行政措施必然伤及正当的购房需求。
今年3月,国务院出台了被称为“史上最猛”的“新国五条”调控措施,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扩大房产税征收试点和对二手房出让盈利部分征收20%个人所得税两条政策。但是,前一项政策需要住房信息联网的配合,从目前来看,并不具备实施条件;而后一项虽然似乎“立等可收效”,但在实施过程中,却使得购房者的负担增加。由此可见,单一化的行政杠杆施之于市场,并不能收到效果,反而会衍生出其他社会问题。
因此,本轮房地产调控虽然未曾明确宣布结束,但调控手段正随着政府行政职能的转变而在发生变化。其中一个最为明显的动向便是房地产开发商的融资闸门开始放开。虽然这方面的管理者证监会在这方面至今还未松口,但多家房地产上市公司的重组材料正在上报证监会,已经很明显地显示了政策调整的迹象。
几年来对开发商关闭银行信贷和资本市场融资的大门,实际上并未使房地产市场的资金枯竭,开发商可以通过信托、民间融资等“影子银行”渠道获取资金,只是增加了融资成本,反而对房价造成了助推作用。因此,允许开发商在正常渠道融资,是市场调控按市场化原则来管理市场的一个积极举措。
房价调控不能再依赖行政杠杆,这是政府职能转变背景下的大势所趋。当然,调控手段的变化在短时间内有可能会助推房价进一步上涨,但从长期来看,这有利于理顺市场关系,房价最终应该由供需关系来决定。而作为公共部门来说,最重要的是必须放弃在房地产市场中的利益攫取,特别是对造成房价居高不下的“土地财政”制度进行切实的改革。只有当公共部门以“壮士断腕”的勇气来推进这项改革的时候,房价才有可能大幅度地降下来。□周俊生(财经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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