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市原公安局局长洪永林,因受贿罪被二审裁定死刑时还念念不忘如何享受,他不无后悔地说:“我什么东西都吃过了,可惜路易十三这种酒还没有喝过,今后再也喝不到了。”
虽然案子已过去二十年的时间,但当我们今天再看洪永林说的这句话,仿佛让我们看到了他在位时候灯红酒绿、声色犬马的奢靡生活。然而,我们又看到,临死之人不知去忏悔,而是后悔没有喝上“路易十三”,后悔自己在位的时候,没能利用自己的权利把该享受的都享受一遍,着实让人感到无奈和可悲。
旧事重提,洪永林的案子与刘志军、刘铁男之流相比,贪污数量可以说是小巫见大巫,但仅仅是数量不同而已,他们的性质的都是一样的,都是利用人民赋予的权利,行贪腐、享乐之实,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利益,给党和国家事业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其行为与党的性质和宗旨是严重相违背的。
反腐历来是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的工作,也是广大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话题,党和国家先后出台各种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存在于党员干部之间的贪污腐败行为。新一届领导班子组建后,无论是从“八项规定”、“六条禁令”,还是到现在全党上下大力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都是在着力规范和解决在领导干部身上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
然而,即使在严厉法规和全党反腐倡廉的大环境下,还是会有“鱼过千层网,网网都有鱼”的现象,不少贪官以“不怕死”的精神,抱着侥幸心理“勇敢”的伸出贪腐之手。如果这些领导干部把这样的精神、精力和魄力运用到工作中,那肯定会是另一番景象吧!
我们常说“在其位谋其政”,作为党的干部,人民的公仆,理应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坚守岗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履职尽责。希望广大领导干部抓住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的有利时机,认真查摆自己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地改进提高,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