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7月02日16:05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事件回放:“常回家看看”入法后首案判决
“针对老人要求的精神赡养诉请,本院判决如下……”7月1日上午9点半,江苏省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法院对一起赡养案件进行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成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施行后对“常回家看看”诉请的全国首例判决。【详细】
聚焦媒体评论:
来势汹汹的老龄化社会,遭遇一对夫妻一个孩的独生子女时代,碰撞出了“倒金字塔形”的养老困境,激荡起了直线上升的山大压力。养老既是个人责任,也是社会问题,“常回家看看”式的精神尽孝能否得到严格保证,入法硬性约束之余,还要仰仗社会体系的分担效应实现减压,使个人有心亦有力。【详细】
法律条文应该是严肃、明确、且具有可操作性的,而把“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恰好不具备这种特性,它至多是个美好的愿望,而好的愿望,并不等同于好的法律条文。而且,让本该充满温情的“常回家看看”,变成公事公办的冰冷法律条文规定的义务,与中华民族的传统孝道文化,是根本不相融合的。【详细】
……这一条款的设计初衷,不是要将忽略精神赡养的子女悉数送上法庭。所谓强扭的瓜不甜,老人与子女之间的情感维系,并不能建立在一纸判决上,有时法院的制裁效果可能事与愿违。当家庭亲情成为某种奢侈品,司法高擎正义之剑,运送给老人的不见得就是一份期待中的关怀。【详细】
谁来鉴定不“常回家看看”,怎样执行“不‘常回家看看’将违法”这一条款?诸如此类的问题,还应有相关的实施细则。否则,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必将沦为一纸空文。【详细】
聚焦网友观点:
“常回家看看”的入法,给予我们是一种现实的警醒,唤起的是一种亲情的回归,如果说它离不开法律制度的监督约束,那就更少不了道德良知的承载与尊重。【详细】
为了生存,为了养家糊口改善生活质量,很多年轻人不得不背井离乡去城市谋生,让他们常回家看看,现实吗?《劳动法》实施多年,连法定的假期到现在很多私营企业都无法保证,特别是民工体力活集中谋生的行业,让他们常回家看看,老板批假吗?【详细】
当我们去关心老年人权益时,是否更应关注年轻人不常回家背后的原因。不常回家看父母属违法是法治社会的进步还是传统美德的丧失,是年轻人不尽孝道还是在现实背景下被迫之举,值得我们深思!【详细】
更多精彩评论:
![]() 盘点"第一夫妇"情侣装 |
![]() 组图:携夫人出访领导人 |
|
![]() 盘点:中美领导人会晤 |
![]() 李鹏夫妇每年为谁祝寿? |
![]() 毛泽东后代罕见合照 |
![]() 领导人接见的外国明星 |
![]() 组图:特招入伍的美女明星 |
![]() 张灵甫夫人美艳照 |
微信“扫一扫”添加“学习微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