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从今年7月1日起,上海将实行居住证积分制度。目前,上海、深圳、杭州、广州等城市都相继出台了居住证制度。今年5月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了“出台居住证管理办法,分类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其核心目标就是让非户籍人口的权益得到保障和重视,使流动人口在劳动就业、医疗保险、子女教育等方面享有应有的待遇。(新华网)
新型城镇化核心是“人的城镇化”,而“人的城镇化”关键在于户籍改革。户籍制度改革与我国正在推进的城镇化进程相呼应。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城镇化的重点在县城和重点镇一级,而不是进一步扩张大城市规模。户籍制度改革也应区别情况,与城镇化的方向和步调相一致。
改革户籍制度,逐步取消城乡二元结构,不仅是统筹城乡资源推动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经济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内在要求。当前最紧迫的,应该是城镇化过程中土地被征用的农民和进城农民工融入城市的问题。
对于我国户籍制度的改革,绝对不能只停留在简单的“放开”上面,而必须是一个全方位、深层次、渐进式的系统工程。尽管存在户籍制度方面的一些限制,但是目前一些大城市的就业环境和福利保障对所谓“外地”就业人口而言已经有了明显改善。逐步缓解大城市面临的人口压力,治本之策还在于城镇化战略重心下移,大力发展中小城市,通过有效解决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促进就业人口的合理分布。
户籍制度改革作为当前我国社会变革与发展过程中的焦点问题,从政府部门到大众舆论长期以来都是“千呼万唤”但却仍然还是“不得其解”,其改革的跨度之长、难度之大由此可见一斑,因此对于户籍制度改革这一重大而深远的问题,必须从理想与现实的双重维度进行更为深入的思考与探索,才能得出一套切实可行的改革措施与方法。
在户籍制度的“破冰”方面,我国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都做出了积极的探索与尝试,并且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果,这就为户籍制度的全面改革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与此同时,对于户籍制度的“融冰”,我们更是无论如何都不能忽视与懈怠,因为仅仅针对户籍制度本身进行的改革无论侧重点在哪,也不管以什么样的方式进行,都只能治表,无法除根,户籍改革的最终目的不仅是还农民以迁徙的自由,给农民与城镇居民相等的权利,更重要的一点是使他们获得自由发展的可能,赋予他们与城镇居民竞争的能力。因此只有不断夯实经济基础、缩小城乡差距,努力提高农村劳动力的个体素质与能力,实现社会的全面发展与进步,才有可能使我国户籍制度以及由其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得到最终解决。
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大幕已经徐徐拉开,但改革的进程不可能总是一帆风顺,必然会遇到许许多多的困难与阻力,而面对挑战,除了要有敢于担当改革重任的非凡勇气之外,更应具备统筹全局、协调推进改革进程的超群智慧,惟有如此,我国户籍制度改革才有可能真正成功,继我国城乡“二元”社会结构之后形成的城镇内部“二元”社会结构等问题才有可能得到避免,长期困扰中国社会的“三农”问题也才能真正得到彻底的解决,更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注入不竭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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