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25岁的咸阳姑娘宁阿娜考上公务员,被咸阳市人事局录用分配到彬县公安系统工作。如今12年过去了,这个当时的幸运儿已经37岁,成为人母,仍然是靠干临时工过活。6月5日下午,说起这12年的遭遇和无奈,宁阿娜满眼噙泪。(6月8日人民网)
宁阿娜可能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12年前自己最大的幸运竟会成为噩梦的开始,考取了公务员却无人接收,直到今天仍然是无职位、无工资,只能靠打临时工过活。
按照常规来说,只要被录取者有着齐全的手续,到接收单位履行正常接转手续就可以了,只要证件都符合要求,不该有什么复杂的,更不该出现考取12年仍无着落的奇怪现象。
从报道中可以看出,宁阿娜是2001年4月参加咸阳市公务员统一招考后被正式录用的,《通知书》明确显示“宁阿娜同志,根据陕西省人事厅、公安厅陕人发(2001)25号文件通知精神,经研究同意招收你为国家公务员,分配在彬县公安系统工作,持此通知书办理粮户关系”,同样在《陕西省录用国家公务员(人民警察)审批表》中,也有用人单位意见、县级人事部门意见、地市公安机关意见、地市人事部门意见、省公安厅意见栏目中均写有“同意”二字并盖有公章。
也就是说宁阿娜的的确确是货真价实的公务员,既然是正式考取的公务员,为何当地有关部门没有接收她呢?还有就是,从2001年起,宁阿娜就开始为自己的身份往彬县人事局、公安局先后跑过数十趟,结果是人事局推给公安局,公安局推给领导,而当年的知情领导又早已调往外地工作。
面对记者的调查,彬县公安局给出的答复是,“经查,宁阿娜是2001年咸阳市人事局招录的干部,但并没有来我局报到或工作,我局也没有任何资料显示宁阿娜是彬县公安局的工作人员。据听说,她本人在咸阳上班。因其系新招人员,一直未来我局报到,按照有关人事管理规定,就没有岗位,人事财政部门也不会审发工资。宁阿娜是2001年考录的,但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我局报到,这么多年自己背着档案在其他单位上班,应自负责任。”
显然,这种说法难以立足,用宁阿娜自己的话来说是“不可能不去报到”的,是啊,用正常的思维就可以想象,谁会轻易放弃辛辛苦苦考取的公务员身份,除非脑子有些“贵恙”。倒是彬县公安局政治处主任席小兵的话,道出了其中端倪,“当年宁阿娜和另一女孩王某一起,由彬县人事劳动局分配到公安局工作,当时的主管领导曾打过招呼,说宁阿娜要调往外地工作,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宁阿娜的个人档案也一直没有进局里。”
“当时的主管领导曾打过招呼”这也许就是整件事的根源所在,现在需要理清的就是打招呼的人是谁?这个招呼为何而打?是当事人的意思,还是“被招呼”了?这其中是否有人获益?这一切都亟待有关部门早日拿出权威的解释,给公众一个合理的解释,不要让这个“皮球”再踢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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