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情背后的陷阱,犹如一张巨大的蛛网,专门捕捉那些缺乏自律者。他们就像一只只昆虫,在利益的驱动下掉进网里,最后越陷越深,无力自拔。这是原江苏省无锡市南长区南湖街道办事处主任吴大明忏悔书上的一段话。(2013年6月4日《检察日报》)
细读报道,我们就会发现,吴大明落马的过程,似乎带着一点真感情的意味。但在更多的时候,所谓的“感情”完全成了赤裸裸的权钱交易。
用吴大明自己的话说,由于我手里有权,朋友渐渐多了起来,既有私企老板,也有政府官员,形成了一个小圈子,我们经常在一起喝酒聊天。刚开始的时候是正常往来,在不违反原则的前提下,互相帮点小忙,尽到朋友的本分。随着我的职位的提升,我们之间的友谊开始发酵,变得越来越功利,有时简直就是赤裸裸的交易。为了获取项目,那些久经“沙场”的老板,千方百计讨好我,想方设法接近我,动用各种人脉关系,甚至通过上级部门,打招呼施加压力,手段极其高明。而我没有坚守法律底线,私下进行了权钱交易。
在笔者看来,吴大明的这番忏悔,说出了一个人人皆知的“秘密”,即:“感情投资”作为一种贿赂手段,正在“俘虏”我们的一些官员。
所谓“感情投资”,顾名思义,就是用感情代替其他的一些可以明码标价的资本来进行投资,从表面上看,这似乎是很正当的,但实际上,投资的其实不是感情,而是金钱、实物。说穿了,其实就是赤裸裸的交易关系而已。
以报道为例。2011年初春的一天,吴大明的姐夫突发心脏病猝死在车里。一位老板知道这件事后,说车子不吉利,花10万元把这辆车买走了。这是一辆二手车,价值不会超过1万元。那么,这位老板的脑子也没有进水,为什么要高价这辆二手车呢?原因就在于通过吴大明手中的权力来承接自己梦寐以求的工程。我们不妨看看吴大明是怎么说的:这位老板真聪明,巧妙地打出感情牌,利用人情变相行贿,突破了我的心理防线。
由此可见,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今天你若接受了人家的“感情投资”,明天必然要为人家有所“支出”,毕竟“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短”吗?因而久而久之,就会被人家牵着鼻子走,一步一步走向违纪违法的深渊。特别是在传统意识下,一些官员对经常“感情投资”的朋友,往往会产生两种感情:一种是信任;另一种则是觉得这是理所应当,不知不觉间就被拉下水。
正因如此,笔者认为,吴大明的忏悔书,就像一枚重磅炸弹,放在我们的面前,让我们不得不慎重思考,不小心翼翼地面对。要知道,“人情”本身并不是一个坏东西,但是,如果不能在有情的人情和无情的法律之间作出明智的选择,不能理直气壮地对那些带有不正当目的的“感情投资”“却”而远之,那么,最后的下场就会同吴大明无异。因为为了利益而投资“感情”,等到利益没了,“感情”自然也就散了。看看那些“感情投资”吴大明的人,这个时候还会来“投资”吗?警醒吗,我们的官员,不要再步吴大明的后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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