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大埔25岁女书记工作未满3年提拔副科级,公示中遭到网友质疑,大埔县委组织部称其“属于破格提拔人选”。该网民随后到梅州市委组织部信访平台发帖咨询,5月19日,市委组织部回应称,该干部不符合破格提拔条件,已要求大埔县委组织部中止其破格提拔相关程序。(6月4日《南方农村报》)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三章第七条规定:“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同一名干部,为何县委组织部认为“属于破格提拔人选”,而市委组织部审核为“不符合破格提拔条件”?虽然截至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政策性文件来指导,但“特别优秀”和“特殊需要”就那么难以把握?
古代百里奚、卫青,现代沈从文、梁漱溟,都是破格而出,人们视为选人用人佳话,近日28岁留学博士邓鹤翔被武汉大学聘为正教授,也为网民津津乐道。可见,群众并非天生“逢破必反”。不一般的才能、独一无二的业绩、紧急而特殊的需要,群众自有公论。一名干部是否有奇才,是否有异绩,应该公开出来,先过“群众关”。群众是最愿意乐见“有为者有位”的,因为有更好的领导才有更好的日子。
事实证明,经不起群众质疑的“破格”,往往是“出格”。最近一段时间,就有5年换9岗的湖南湘潭县副县长徐韬、6年升3级的广东揭东县副县长江中咏、半年“窜两级”的安徽望江县团委副书记常骏生等“火箭干部”被群众质疑的口水浇“熄火”。为何普通群众都能发现有问题,某些负责组织人事的专业人士却判断不出?从查处的违规破格提拔来看,总是在“程序正义”中夹带有“权力腐败”的私货。
“群众心中有杆秤”,干部心中也有杆秤。干部心中的秤,就怕私心一重,斤两偏向自己。大埔县委组织部虽然貌似“理直”,坚称“属于破格提拔人选”,但明显“气不壮”,不然也不会将网友申请的公开回复改成凭编码查询,让外人无法看到。而梅州市委组织部的叫停,最终为其“理直”打上了一个大大的叉。
见不得光,即有猫腻。破格提拔虽被叫停,但其中的猫腻需要深查。“在乡镇工作时间久、经验丰富的女性干部很多,为什么要‘破格提拔’一个工作不满三年、年仅25岁的赵春娜呢?”网友的质问不应该成为“天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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