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及《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对外公布。“党内法规是党的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教授甄小英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科学的党内法规决定着党的兴衰,也关系国家的命运。 (2013年5月27日新华网)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就是规范,就是制度。制度是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制度建设是抓好工作的根本。邓小平同志曾经尖锐地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
也正因为如此,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制定了一系列重要的规章制度,党内生活的一些主要领域基本实现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既促进了党的建设,也推进了党的事业。。
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制度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制度体系日益成熟完善。但是,由于近年来党和国家各项改革步伐不断加快,给党的制度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推进党的制度建设势在必行。所以,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五位一体”,即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这里,制度建设贯穿于思想、组织、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之中,相互交融。这也是我们党成立以来加强党的建设逐步探索出的重要经验之一。
然而,再好的制度,如果缺乏权威性,执行力不强,也是形同虚设。观察和分析党内生活中一些不正常现象不难发现,除了实体性制度不够健全外,程序性制度和监督保障制度的建设滞后,导致现有的制度运行的权威性不够和执行力不强。这正像受访专家所指出的,当前党内法规建设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一些党员干部的党内法规意识比较薄弱,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统筹规划不够,制定工作滞后于时代发展和党的建设、党的工作实践,有的党内法规质量不高、针对性操作性不强,一些党内法规执行得不够好、落实得不到位。
令人欣慰的是,我们党是一个善于自我批评、自我改进、自我提高的党,是一个能够依靠自身力量发现和解决党内矛盾、纠正自身失误和问题的党。现如今,“这两部党内法规的制定和公布,表明新一届党的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建设,希望通过规范党内法规的制定、审查、备案和清理活动,促进从严治党,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的一番话,道出了两部党内法规的制定和公布有要义所在。
在笔者看来,这两部党内法规的制定和公布,再次表明“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不是空话,党要管党丝毫没有懈怠,从严治党一刻也没有放松。“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有法度”已经成为一种定势。如果我们的党员干部对此不能产生敬畏感,缺少敬畏之心,后果恐怕就像春节小品中所说的那样,“你摊上事儿了,你摊上大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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