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固始县国土局一干部因倒卖土地被判刑后,竟当了城市土地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如此荒谬的做法很快引起了网友们的口诛笔伐,各大网站和论坛里骂声一片。
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规定,对于已经被判刑的人员是不能继续在公务员队伍里的,是要被开除的,更不能担任领导职务,这是严重违规的。在《公务员法》中也有规定,有犯罪前科的人不能担任公职,无论所犯何罪,是否属于经济犯罪,都不得录用为公务员,而缓刑也是刑事处罚的一种。
国家法律规定获刑官员应该开除,而该名干部不仅没有被开除,还提拔担任执法岗位领导,是什么让升迁之门向获刑官员敞开?
仔细分析,笔者认为获刑官员升迁是“官官相卫”封建思想在作怪。一方面,这些官员虽然被判刑,但是人脉资源还在,关系还在,往日里做了一些“好事”,建立了自己的“利益圈子”,留下了保留身份和“升迁”的资本。另一方面,让获刑官员升迁,其实是一些官员在为自己铺后路,大开“方便之门”,送顺水人情,既方便了别人,也方便了自己,为自己从“犯罪判刑”后再升迁留下依据。
获刑官员升迁掌管执法岗位,不仅亵渎庄严神圣的法律,更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缓刑也是获刑,缓刑不等于免予刑事处罚。请不要再玩文字游戏,请不要再视而不见,请不要再选择性执法。希望在处理了获刑官员之后,也要倒查一下背后的猫腻。人民公仆不带头遵守法律,法律公平从何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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