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市容环境卫生局原局长刘配杰,去年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刘配杰的妻子李某,因帮丈夫代收“茶水费”和“过节费”共计16万元,被黄埔区法院一审以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妻子“代夫受贿”最终获刑,看似偶然,实则必然。其一,行贿者正是看到了官员丈夫的影响力,因而想尽办法利用官员家属,形成利益共同体。其二,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官员家属长期受拜金主义思潮和不良习气熏陶,法纪意识日渐淡漠,很容易成为行贿者的“俘虏”。其三,即便官员能“独善其身”,很多时候却怀着为配偶和子女“创造条件”而放松了警惕,一旦家庭成员有了“唯钱权”意识,就容易被“糖衣炮弹”击中。
长期以来,我国反腐工作一直强调家庭倡廉,各地还举办了很多家庭倡廉活动,以此强调家庭反腐的必要性。重庆市司法局组织干部职工家属参观廉政教育基地,了解了腐败现象的成因、表现形式和危害,让家属们对我国反腐败历程、对策和成效有了全新认识;湖南邵阳创新官德考察方式,推行干部家属签廉政承诺书;河南省纪委等部门召开领导干部“廉内助”座谈会;河北邢台为800多名干部配偶上“廉政课”,使其从“贤内助”变“廉内助”……
即便这样,部分官员和官员家属,面对腐败还是“一念之差”。官员妻子背着官员丈夫大开敛财之门,她们的“推波助澜”,使官员丈夫“腹背受敌”,以致其身陷腐败深渊,成了国家和人民的罪人。曾引起舆论广泛关注的原广州市政园林局党委书记马必友案中,马必友的妻子、弟弟利用马必友的职务便利,承揽工程再转包他人,大收好处费共220万元,最后,李氏姐弟被广州市中院以受贿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和12年。广东省韶关市公安局原局长叶树养之所以从一名“执法者”沦为“阶下囚”,都是因为“给儿子2000万、给女儿女婿2000万、给自己安度晚年2000万”的“宏伟目标”惹的祸,过一个年节,就收受一两百万的“礼金”。四川省前省委副书记李春城,是担任中央候补委员后首位落马的高官,而他的腐败最终也没能将贪婪妻子“胜利拯救”。可见,家庭不仅是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门槛,也是预防职务犯罪的前沿哨卡。
山东省供销社原主任矫智仁落马后在忏悔时说过这样一句话:“我戴的手铐有我的一半,也有我妻子的一半”。时下,越来越多的违纪违法犯罪分子采用迂回侧击的手段,把目标瞄准官员“后院”,被一些人打着“人情”幌子,利用“茶水费”、“过节费”等借口行贿。这样的手段具有相对的隐蔽性,乍听起来,似乎颇具人情味,行贿者没想着自己的好日子,还惦记着官员家人。仔细一琢磨,恰恰是这种“隐蔽性”,成了官员莫名走向深渊的“推手”,直至害了官员“一家子”。
俗话说的好:“枕边风”是最有效的话语。倘若官员纵容亲属们整天唠叨“以权换钱”、“以官谋钱”的话,又怎能抵挡住歪风邪气的诱惑呢?窃以为,“代夫受贿”警示的不仅仅是官员家属,更应该是官员本身。官员只有不断增强自身的拒腐防变意识和能力,经常给“枕边人”唠叨“国泰民安、事业有成、家庭美满、身体健康”的幸福要件,筑牢家庭成员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才能在家庭倡廉中起主导作用。因为,“廉内助”是幸福生活的“保护神”,她关乎官员丈夫一生的政治生命和全家人的幸福指数。
说白了,“代夫受贿”最终获刑,表面上看是官员妻子“不守妇道”,其实,问题还是在官员自身。官员若能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消除“枕边人”脑子里的“特权”思想,教育“枕边人”时时自重、自警,处处慎欲、慎微,并且以身作则,当好“宣传员”,吹好“枕边风”;当好监督员,看好自家人;当好“守门员”,把好自家门的话,“代夫受贿”、双方获刑的悲剧就不会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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