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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的房租税:征,还是不征?

2013年04月09日08:28   来源:半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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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税负、调结构、建保障房

易江建议,征收房租税可适当降低标准,设立减、免税门槛。这样既容易实施,又能避免“一刀切”问题。

中国指数研究院华中分院副总监李国政认为,应该降低房屋租赁综合税率,让租赁双方愿意为更好地维护各自权益支付税负成本。“可以借鉴国外登记备案率高的经验。”他说,一方面利用法律规定,租赁双方只有到政府相关部门登记备案,双方所签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另一方面,给房屋备案时,收取较低费用,让房东和租客有备案的意愿。

湖北省社科院研究员冯桂林说,管理办法的出发点是为了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秩序,减少安全隐患,控制房租价格水平,打击恶意涨价等行为,不应该成为促使房租上涨的又一“推手”。

当前,许多城市相对失衡的租房供需结构也催生了租金的上涨。随着城中村、旧城改造加快,便宜成套的房子仍在继续减少,低端房源少但需求量大,中高端房源供应量大而需求少,租客们只能选择租金更高的房屋。

从事房屋租赁服务的武汉城欣都市安家房屋置换有限公司经理彭国龙表示,要降低房租需要盘活租房市场,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增加普通租赁住宅的供应。比如通过降低租赁环节税收、征收房屋空置税、政府提供租房补贴或奖励等措施,鼓励人们把手中的闲置房屋用于出租,由此才能稳定房租价格。

冯桂林呼吁,政府应该加大廉租房、公租房的建设,并根据租房人群的实际困难,提供相应的补贴。“只有房租保持平稳,租房者住得顺心,房屋租赁市场才会健康,管理办法才能奏效。”冯桂林说,房屋租赁市场是个整体,只有建设、管理到位,租房族才能“租得起”。

编后

   房租税推行宜审慎

往更深一层探讨,房屋租赁税到底该不该征?征多少?怎么征?这一系列问题仍有讨论余地。除了武汉,上海、深圳、沈阳等多个城市今年也纷纷出台或修订了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但征收之路无一不是频频遭阻,招数用尽而收效甚微。地方政府及房管部门每每拿出国家税法或地方法规作为开征房租税的依据,即使这些依据于法站得住脚,也要完善细则,审慎推行。

哪些该享受减免税?税率定多少合适?如何有效防范租金“水涨船高”损及租客利益?这些显然都需要周密考量,岂一个“征”字了得?况且,在具体征收方式上,供养一大帮人员,有事没事地紧盯民宅入户征税,不仅摊大了行政成本,而且效率低下,还极易诱发矛盾,影响城市的和谐稳定。

群众利益无小事,尤其是房租税的开征涉及众多城市和多方利益博弈,开征应当建立在条件具备、时机成熟的前提下,才能做到阻力可控,效果可期。应由利益主体和政府部门多方协商、充分讨论,最终取得共识,找到平衡之策。

前不久,正当坊间对房租税扩围议论纷纷之际,西安市政府有关方面明确答复称,目前当地没有展开摸底调研,尚不具备启动实施条件;合肥也表示,该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虽已完成对相关政府部门内部征求意见,但还要向市民广泛征集意见,然后才出台。

新一届中央政府正大力推进和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其中重要取向就是要打造民本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高效政府。在这种背景下,很有必要给相关城市提个醒:开征房租税绝不可草率跟风,时机尚不成熟的则宜缓行!(《半月谈内部版》记者 徐海波 陈俊)

(责编:方蕊娟、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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