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转变:新一轮机构改革大幕开启
3月1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决定,批准了这个方案。这一1982年以来第七次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相比前几次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在题目中增加了“职能转变”四个字,并将机构改革与职能转变分两部分论述。
代表委员和专家学者认为,方案出台,有亮点,有深意,但必须清醒地看到,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目标任重道远,必须充分认识到其复杂性、艰巨性,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持续推进改革,加快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回应公众期待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是当前老百姓最关心、意见最突出的民生问题之一。而分散在多个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备受各界诟病。根据此次方案,将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把先前分散在多个部门的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监督职责统一在一个部门;此外,还把商务部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农业部。
“将来食品安全具体就归两个部门管,一个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还有一个是农业部。”一位代表在发言中说,现在部门职能交叉,容易出现一看好事都争、一看事不好都躲的情况,而问题往往就出在职能和责任定位上,要真正做到权责明确,管理上“无缝对接”。
本次机构整合还涉及:实行铁路政企分开、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重新组建国家海洋局、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这次改革,国务院正部级机构减少4个,其中组成部门减少2个,副部级机构增减相抵数量不变。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设置组成部门为25个。
民生先行,是这份方案的着力点。国家行政学院教授丁元竹说:“这些年,铁路交通、食品安全等领域出现了一些问题,老百姓最关注的是政府如何更好地保障他们的各项基本安全。”
“有些部门的整合也是政府适应新形势做出的调整,比如重新组建国家海洋局。”丁元竹说,这次改革解决了一些社会关注的重大问题,对经济社会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
减少和下放投资审批事项,减少和下放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减少专项转移支付和收费……四个减少体现出向市场放权、向社会放权的思路。
“政府职能转变的主脉就是划清政府与市场界限。”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教授蔡继明说,市场、社会能办的政府一律不介入,需要政府办的,比如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政府必须依法依规办好;需要市场和社会办的,政府要做好监管和服务。
不仅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职能转变同样强调处理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方案中提出将更多的权力“下放地方”,并给地方机构改革探索留下余地,地方机构设置不要求完全上下对口。“大部制的大,不是体量更大、权力更大,而是要限权、让权、用好权。”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室主任孙宪忠说。
“从全能型转向有限责任型,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这无疑是转变政府职能的核心含义。”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说。
住房信息尚未全国联网、统一互通的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尚未完全建立……信息化、网络化高度发达的今天,诸多行政基础性制度尚未建立,制约着政府角色的转换,政府亟须练好内功。
这份方案着眼于建立良好成熟的基础性制度,将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完善信息网络、金融账户等实名登记制度和现金管理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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