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纪委通报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强调要加大惩处力度,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手段,不仅要严肃追究直接人员的责任,而且要依据规定对有关领导进行问责,同时经济上予以退赔。
这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有公款宴请个人朋友、公款大吃大喝、违规借用越野车、务虚会参观景区、两节期间乱发物资补助和村委会新办公场所搬迁大摆宴席等。若早些时候,用平常的眼光来看,这些是反腐中的“点点滴滴”,甚至不值一提。
全国人大代表、香港廉政公署前专员罗范淑芬在接受采访时说:“对贪腐零容忍。100元也好,1元也好,我们都要去处理。”被称作“廉洁之都”的香港是我国反腐最成功的案例,其实,我国内地反腐,特别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查处,不需要“另辟蹊径”,不用“特赦”、不搞贪腐量刑标准“涨价”,只要将香港反腐零容忍的硬措施“移植”到内地,杜绝“水土不服”,让其生根发芽,一起彩排,同频共振,让“廉洁之都”的经验在内地开花结果,反腐效果就会非常好。
一个气象学家认为“一只海鸥扇动翅膀,足以永远改变天气变化。”由此引出的“蝴蝶效应”认为:“一只南美洲亚马逊河流域热带雨林中的蝴蝶,偶尔扇动几下翅膀,可以在两周以后引起美国德克萨斯州的一场龙卷风。”中纪委通报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看似事小,影响不小,在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呼声下,通报的“涟漪”将会激起八项规定的“一池春水”。只要反腐“不拘小节”,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只要廉洁从政“零污染”,对贪腐“零容忍”,最终才能达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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