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曝光甘肃省武威市一副市长乘坐的越野车在限速120公里的路段上以194公里时速行驶、超速61%。3月19日武威市作出回应称,对驾驶员依法依规进行了严肃处理的同时,也对乘坐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据3月20日《新京报》)
近日,媒体几乎全程关注此起“因公超速”事件:3月18日人民网采访武威市政府了解到,车辆确系“某位副市长乘坐”,之所以超速是“工作原因”,当时副市长对车速“没感觉到”。然而3月19日武威市政府在回应中改口称,该车虽是一副市长工作用车,但事发时该领导不在车上,且已对驾驶人员依法处理。一天时间,“副市长”竟莫名其妙“穿越”了。
超速行驶,无论因公因私,都要受到严厉处罚,这个道理其实人人都懂。车辆是“副市长”的常用车,对于司机的管理,无论“副市长”当时在不在车上,都负有不可推脱的责任。“副市长”之所以玩起了“穿越”,无疑是特权思想在作怪。
其一,“因公超速”的说法显示了对权力的自负。因为“北京来了一位领导”,“肯定是工作原因导致的超速,平时不可能开这么快。”言下之意,超速行驶是怕误了与上级领导见面,这么重要的事,我是副市长,哪管你什么交通法不交通法的。在现实生活中,类似这种将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情形不难见到。
其二,“因公超速”的回应凸显了对权力的维护。政府头天解释还是“副市长”在车上,第二天就改口称“副市长”不在车上了。想必有关部门还是为了维护“副市长”的形象,或是迫于对权力的畏惧,而违心地帮助其打掩护。结果竟没想到,如此却是“越描越黑”。现实中这种明目张胆为“维权”还少吗?
其三,“因公超速”的处罚显现了对权力的让步。从对“因公超速”事件的处理结果看,有关部门只对驾驶员依法依规进行了严肃处理,对乘坐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这样的结果,明眼人一看便知,“副市长”不在其中,取而代之的却是“工作人员”。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在权力面前却让了步。
当地就这件事情的处理似乎形成了“共识”,权力的平衡成了利益的合谋,共筑了这方“特权城堡”。中央领导反复强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超越法律的特权,政府必须在法律范围内活动”,“不断地清理有碍社会公正的规则,而且要使明规则战胜潜规则”。看来,要清除这方“特权城堡”还须下重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