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 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是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的内在要求。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
当前,我国农村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也对稳固的土地承包关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农村,一些农民因为害怕失去承包地,宁愿把土地撂荒也不愿意流转出去,阻碍了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土地确权后有望打消农民这方面的顾虑。
早在2011年,农业部就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当年选择了50个县的部分乡镇、村开展试点,取得了一定成效。随着这项工作的进一步推进,一些焦点难点问题也逐渐暴露。土地确权工作,既要积极又要稳妥。
因种田比较效益低,江西余干县鹭鸶港乡沙湖村村民章湖光于1998年下半年将田地荒芜并拖欠税费,2003年其田地被收回重新发包。2006年开始,章湖光想回村种田,但村小组不同意。如今章湖光听说又要确权,“我的田地总可以要回来了吧”,他说。
类似的情况还有不少。余干县农业局农经站负责人占罗鹰担忧:“陆续开展的新一轮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是为农民做好事,但随着土地的大幅增值,原来一些隐性矛盾也将在确权中凸显。确权工作难度将大大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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