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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时报:老龄社会的国家责任

钟丽娟
2013年01月21日08:20   来源: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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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二,构建居家养老方式。在现实和法律中,我国的养老定位是“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但随着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的日益严峻,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对养老方式作了调整,明确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这一规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也得到了确认。

  居家养老并不是我们传统的家庭养老,而是社会发展到更高层次的一种社会养老模式。它的核心理念是以家庭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这是一种由国家、社会和家庭共同负担的居家养老思路,但对国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国家的财政能力、社会照料、各项服务、配套措施等都要得到充分发展,否则很难实施。这就要求在加强养老社会保障的同时,大力发展各种社会服务事业,为居家养老创造更加完善的条件。

  其三,加大适老设施投入。由于我国是跑步进入老龄社会,目前的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大多没考虑老龄化因素,老年人上楼梯、过马路都成为日常生活所面临的风险和难题。为着力解决老年人的住和行问题,修订后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专设“宜居环境”一章,明确规定:国家采取措施,推进宜居环境建设,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和舒适的环境。并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在制定城乡规划时,要根据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老年人口分布和老年人的特点,统筹考虑适合老年人的公共基础设施、生活服务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国家制定和完善涉及老年人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推动老年宜居社区建设,为老年人创造无障碍居住环境等。

  修订后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通篇体现的是国家责任的强化。如,国家通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国家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医疗需要;国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国家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等等。这些制度和措施,依赖于国家的积极作为,同时更有赖于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毕竟,老龄化是一个社会问题,仅靠国家远远不能为民众提供足够的养老保障。

  党的十八大特别提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的要求。国家、社会、家庭和个人应共同参与和努力,为老年人营造一个更为美好的明天,让我国亿万老年人有价值、有尊严地安享晚年。

(责编:方蕊娟、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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