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3日,云南省高级法院第三法庭内,审判长宣布开庭后,一名男子被法警带上被告席。他表情平静,隐隐还有笑容,他就是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原州长杨红卫。2011年4月,杨红卫因违法违纪被云南省纪委立案调查,同年10月13日,经云南省检察院决定,被执行逮捕。2012年10月25日,大理州检察院以杨红卫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向大理州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据1月3日检察日报)
杨红卫曾经被认为是一名被寄予厚望的“政治明星”。他1963年出生于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县,云南大学历史系毕业,作为少数民族地区的民族干部,其23岁即出任红河州的团委书记,28岁担任弥勒县县长,33岁任红河州州委常委、秘书长、党委副书记,仕途可谓一帆风顺。然而正是这样的顺境,让他迷失了方向,以致利令智昏。以至在短短的八年时间里,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974万余元、美元4.78万元、港币3万元、澳元1万元,黄金、钻戒等贵重物品折合人民币18万余元,并且由于决策失误,被检察机关以滥用职权罪予以起诉,一个“政治明星”就此陨落。
杨红卫被人称为“三狂州长”, 因为狂热,杨红卫已经不能有正常的分析判断能力, 脱离现实的“大规划、大起点、大资金、大文章、大视野”“五大”理念,计划投资超过200亿元人民币建“世界和平博览园暨万国总统府与皇宫项目”,不顾当地的土壤和气候条件,计划在楚雄州建设70万亩葡萄种植基地;因为狂妄,他已经没有了正常的为人处世礼仪和基本的价值判断,不给钱不办事,甚至给了钱也不办事;因为狂欢,他摧残了自己的身心,作为一个地级市的州长,居然吸毒,并且与数十名女性保持不正当性关系。最终破坏了一个地方的科学发展,自己也落得个身败名裂。
杨红卫的落马不是偶然的,有其必然因素,杨红卫少年得志,以至在为官与为人之间模糊了界限,一个人不要立志做大官,如果不首先修身立德立志做一个好人,那他的仕途迟早会出问题,不是吗?在一次楚雄州干部大会上,杨红卫脱稿说出一番让参会人员目瞪口呆的话:“州委书记谁都想当,我也想当,我也能当,我当州委书记是情理之中的。”对于如此狂妄的官员,你可以想像,他的心思有几分是真正用在为老百姓谋福利上,难怪抓一些“大项目”,都是劳民伤财的不切实际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以致百姓怨声载道。
修身立德是为官之要。作为共产党的干部,首先就应当加强道德修为历炼,提升个人素养,一个官员,如果成天热衷于迎来送往,急功近利,对于党的事业,必然会造成极大的危害。真心希望现的官员少一些虚浮、多一些实干,为官一任,造福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