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1月11日《齐鲁晚报》报道,有媒体调查发现,81.3%受众认为排在中国未来十年最需解决问题首位的是“贫富差距拉大”。“收入分配改革方案”浮出水面,也是与民意期待的互动。
贫富差距原因多方面。如由于城乡差别、地区的差别、行业的差别等诸多因素,导致“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随着经济的持续增长,更因为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尚未建立起来,贫富差距逐渐拉大,这些在时而出现的新闻中能够发现,社会的“痛感”也在随之累加,增加收入成了受访者的首选。
调查显示8成受众称未来10年贫富差距最需解决,其实反映的就是一种民众的最朴实的“幸福诉求”。这是很实在的“诉求”——如果没有“经济基础”上的幸福,没有在“经济基础”上“看得见、摸得着”的幸福,那么,追问多少次也无法得到一个满意的“答案”。因为,幸福需要的首先是具体的需求满足,具体的幸福感存在,具体的幸福内容,也只有这些,才能够构成作为一个幸福“包子”的“馅”。
幸福,是可以量化的。《小康》杂志和清华大学媒介调查研究室近日联合发布“2011-2012中国幸福小康指数”,调查显示,收入依然是最影响公众幸福感的因素,健康和婚姻位居其次,“提高工资水平”成为提升公众幸福感最有效的方式。
每一个人的劳动必须更加体面,必须得到更充分的尊重。然而,在经济基础上,我们首先就看到了分配不公的存在,就看到了人为造成了“分配巨差”。据人社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日前发布的2011年《中国薪酬发展报告》,透露我国部分行业工资过高导致拉大收入差距,尤其是部分企业高管收入增长偏快,水平过高。部分行业企业高管年薪已经上千万元,2007年时平安公司总经理年薪即为6616万元,是当年全国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751倍,相当于农民工平均工资的4553倍——如此的“差距”之下,谁幸福,谁不幸福,不是一目了然之事?也就是说,同样的是劳动的付出,同样的艰辛程度的付出,甚至是后者更为艰辛,却得不到劳动的体面与劳动的尊重。
“贫富差距最需解决”是民众“幸福诉求”,映衬出来的是民众最为纯朴与最为真挚的希望:希望自己的劳动收入更多一些,希望自己的工资分配得到的公平阳光更多一些,希望自己的劳动是如此的体面与受到尊重。“收入分配改革方案”浮出了水面,民意期待是这样的汹涌如潮,那么,就让努力的改革,有力的措施使幸福的阳光及时与温暖的来得更多一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