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啟東
12月25日下午3時許,蘭州市城關區火車站南路最西端的丁字路口七棟三不管樓院的50余名住戶堵住了火車站最南端的丁字路口,致使南北向交通癱瘓一個多小時,路過的行人和車輛紛紛表示不滿,希望住戶們可以理性維權。(12月26日蘭州晨報)
維權通常有理性維權和非理性維權兩大類。理性維權是文明社會正確解決問題的基礎。理性維權是正道。
可是,近年來,非理性維權的事件卻時有發生。如,瓮安事件、孟連事件、什邡事件、啟東風波等等,還有現在蘭州市城關區火車站南路最西端的丁字路口七棟樓院的50余名住戶為增暖堵路交通癱瘓一個多小時,都是典型案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一條規定“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佔用道路從事非交通活動”。顯然,這50余名住戶採取堵路的行為,是違反《交通法》的,是非理性維權,是不可取的。
50余名住戶為增暖堵路使交通癱瘓一個多小時,給人們帶來的不便,是可想而知的,值得人們認真反思。這既有非理性維權的錯誤,也有供暖單位服務不到位的問題。試想,如果供暖單位服務到位,能夠及時解決用戶提出的增暖問題,50余名住戶就不會去堵路維權﹔如果這50余名住戶能夠相信法律,能夠採取正常的途徑來解決問題,就不會去堵路維權﹔如果50余名住戶會換角度去想,自己被他人堵路一個多小時,尤其是有急事等著去辦,又會是什麼感受,就不會去堵路。
由此可見,造成非理性維權的主要原因在:一是群眾利益訴求長期得不到解決,集中反映出一些領導干部漠視群眾利益、聽不進群眾意見、高高在上當官做老爺的工作作風﹔二是社會上很多人對法律沒有信任感,認為靠法律解決不了問題,而是採取上訪、信訪,甚至採取聚眾鬧事等極端行為來維權或解決問題。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習近平指出“要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在全社會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引導全體人民遵守法律、有問題依靠法律來解決,形成守法光榮的良好氛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要靠全黨全國人民的共同努力。
筆者認為,像50余名住戶為增暖堵路交通癱瘓一個多小時非理性維權,是非常錯誤的,也是不可取的,是不能建成法治國家的。因此,大家都必須從中汲取教訓,要圍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按照習總書記關於依法治國的指示精神,政府在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上必須有作為、早作為,要暢通各種利益訴求渠道,及時解決群眾的各種訴求,要想方設法引導廣大公民遵守法律、有問題依靠法律來解決﹔廣大公民要相信法律,自覺運用法律武器來維權,來解決問題。政府加強制度建設,以此促進制度德性的生成,與公民德性形成良性互動,通過政府和公民的共同努力,形成官民良性互動的和諧局面。惟其如此,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才能成為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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