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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明金“央企負責人不能把自身混同於老板”警醒誰

謝啟東

2014年12月17日17:15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不能把企業當作自己的‘家業’、把自身混同於‘老板’。”監察部副部長郝明金16日接受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訪談時提醒央企負責人,黨的領導是國企的“政治本色”,從嚴治黨是企業黨組織的政治責任。(12月16日新華網)

監察部副部長郝明金認真分析了近期查處的國有企業腐敗案件,指出這些腐敗案件都有它們共同的特點:部分企業“一把手”涉案,形成系統性腐敗案件﹔作案手法隱蔽,以貌似合法的形式掩蓋違法行為﹔違規決策,造成國有資產嚴重損失問題突出﹔利用職權,為親屬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條件等,強調“央企負責人不能把企業當作自己的‘家業’、把自身混同於‘老板’”,非常具有針對性,抓住了問題的關鍵,點中了要害,真可謂“打蛇打中了七寸”。

國企負責人把企業當作自己的“家業”,用人就會用人唯親。企業就會“一把手”說了算,往往奉行“順我者昌,逆我者亡”思想,在用人上用人唯親,聽“一把手”話的就得到提拔,提反對意見的就排擠,企業負責人就成了土皇帝。國有企業出現用人唯親的環境,就容易出現腐敗,更容易出現腐敗窩案,形成系統性腐敗。

國企負責人把企業當作自己的“家業”,用錢就會隨心所欲。國有企業的錢是公家的錢,錢如何用?一定要按照國家規定,要符合財經紀律。如果國企負責人把企業當作自己的“家業”,就會把企業的錢當作自己的錢,用起來就會隨心所欲,就會不顧財經紀律和國家規定,甚至化公為私,貪污侵佔,就容易產生腐敗。

國企負責人把企業當作自己的“家業”,就必然導致權大於法。國企負責人把企業當作自己的“家業”,顯然是沒有擺正自己的位置,沒有認識到“自己只是企業的管理者,而不是企業的擁有者”,錯誤地認為企業等同於是自己的。這樣,家長制就會出現,國企負責人就會目空一切,就會大權獨攬,監督也就會成為擺設,勢必導致權大於法。

如果國企負責人把企業當作自己的“家業”,把自身混同於“老板”,思想就已經出軌。思想是行動的先導。思想出軌,行動必然出軌。蔣潔敏、王永春、宋林、孫兆學等等,都是很好的例証。尤其是有的企業領導人員利用自己在企業擔任領導職務的方便,為配偶、子女或親屬經商辦企業提供這方面的條件,專門承接該企業相關的產業,還有高利潤業務,私下進行關聯交易和利益輸送。如,重慶移動原董事長沈長富父子受賄案,重慶能源投資集團原董事長侯行知父子受賄案,原中關村建設董事長王雲龍和其子王凱受賄案等,這種“父子雙雙獲刑”家破人亡的慘狀,著實讓人替他們感到惋惜和心疼。

因此,作為國企負責人,尤其是央企負責人,企業擁有雄厚的經濟實力和各種資源,必須時刻用監察部副部長郝明金“不能把企業當作自己的‘家業’、把自身混同於‘老板’”警醒自己,擺正自己的位置,自覺分散權力和接受監督,嚴防權力過於集中,杜絕“一言堂”,要遵紀守法,做一個無愧於黨和人民的企業領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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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黃策輿、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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