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天文
“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基層要做的工作很多,要完成的任務很雜,怎樣才能盡快見到成效?不少基層干部往往選擇以行政權力強推的辦法,至於法律,能守的守,不能守的繞著走,甚至不惜違法行政。久而久之,有的地方患上了“權力依賴症”,不管是推進經濟建設,還是化解社會矛盾,都是行政主導,權力開路。(12月15日半月談)
基礎不牢,地動山搖。不可否認,基層黨員干部奮戰在改革發展的主戰場、維護穩定的第一線、服務群眾的最前沿,是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骨干力量,是黨聯系群眾的重要紐帶。然而,在一些地方,不管是推進經濟建設、維護社會穩定也好,還是應對群眾訴求也罷,不少基層領導干部患上了“權力依賴症”——習慣靠行政干預、用權力擺平,甚至違法違規。“權力依賴症”影響惡劣危害巨大,必須認真查找病源、尋覓良方、把准脈搏、開出良藥加以“治療”。如果不及時加以“治療”,就會病入膏肓,就會成為依法治國道路上的“絆腳石”,就會嚴重損害人民群眾的利益,就會嚴重敗壞黨和政府的形象。
那麼,到底用什麼“良方”、“良藥”、“猛藥”來醫治一些領導干部患上的“權力依賴症”呢?筆者認為,醫治一些領導干部患上的“權力依賴症”,唯有法治。隻有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才能徹底治愈“權力依賴症”。正因為沒有法治意識或法治意識不強,總認為權大於法,有權就可以不依法辦事,不依法辦事也沒被追究責任,一些領導干部才患上了“權力依賴症”。
提高各級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既是實施依法治國方略的客觀需要,也是規范干部自身行為、提高行政管理效能的必然要求。因此,無論是基層還是中上層,無論是一般干部還是領導干部,都要自覺學法守法用法。但在基層,有相當一部分人員的法治意識比較淡薄,往往不願學、學不深、弄不懂法的現象比較突出,也就更談不上守法用法了。尤其一些領導干部人治思想、長官意志嚴重,法治意識淡薄,隨意性較強,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凡事自己說了算,喜歡憑經驗辦事,愛聽上級領導的話,腦子裡根本沒有法律這根弦。為了省時省力,為了取悅上級領導,為了快出政績,為了得到提拔,一些干部往往把上級領導的話語當成“聖旨”。有的認為隻要能辦成事,隻要對自己或小團體有利,不管用什麼辦法都可以﹔有的不履行法定職責,使一些法律法規變成一紙空文﹔有的目無法紀、濫用權力,比如在征地拆遷過程中亂執法、粗暴執法,與民爭利,群眾對此反映強烈。
法律作為維持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對於社會是最穩定、最有效的保障力量。一方面,基層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必須順應時代要求,自覺帶頭學法守法用法,不斷提升法治意識和依法辦事的能力,要養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維護權益靠法的行為習慣,堅決破除“權力依賴症”。另一方面,必須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認真落實權力清單制度,把法定職責明確下來,讓基層的領導干部明確自身的權力和責任。同時,上級部門要把法治建設成效作為衡量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工作實績重要內容、納入政績考核指標體系﹔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嚴格問責,不能讓制度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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