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騰洋
2013年,丹鳳縣投資783萬元修建了鐵峪鋪鎮人民政府公共租賃房項目,哪知該項目建成后,卻變成了鐵峪鋪鎮政府的辦公場所。據鐵峪鋪鎮鎮長吳喜解釋,他們租用“安居工程”辦公,知道不符合規定,也接到過房管部門下的整改通知,但是感覺“閑置不用也是浪費”。(12月5日,《華商報》)
在中央“5年內各級黨政機關一律不得新建樓堂館所”的嚴令下,鐵峪鋪鎮的這招“偷天換日”著實令人佩服,就是這麼一變,既不違反中央禁令,又有了寬敞氣派的辦公大樓。據記者調查,這個五層的新辦公大樓總規劃面積5220平方米,每一層都有1000多平方米,對於鎮政府來說,這個面積絕對算得上“奢華”了。
但是,“精明”的鐵峪鋪鎮政府忘了一件事——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其看似高明的“偷天換日”到頭來,不過是上演了一場現實版的“掩耳盜鈴”,如果不是這樣,群眾也不會把此事捅給報社了。
面對“安居工程”變身“辦公樓”的質疑,鐵峪鋪鎮政府卻滿腹冤屈,原來這棟大樓雖說是以政府公租房立項建造的,但這套房2014年11月份才通過竣工驗收,他們也是剛搬進來的。用吳鎮長的話說“雖然知道不符合規定,也接到過房管部門下的整改通知,但感覺閑置不用也是浪費。”
如此來看,鐵峪鋪鎮政府確實很冤枉,人家是在“節約”呢,有房空著不用豈不浪費?事實真是這樣嗎?常言道“會說不如會聽”,從表面看吳鎮長的話似乎很有道理,花那麼多錢蓋的樓,閑置著多可惜。
可是,不能忘了假話就是假話,是經不住推敲的。別的暫且不提,單看“空房論”,從吳鎮長的話中可以得知樓房是2014年11月份通過竣工驗收的,而鐵峪鋪鎮政府當月就搬進去了,房管局石局長口中所說11月24日“給鐵峪鋪鎮人民政府下發了整改通知”就是最好的証明。也就是說,樓房一竣工政府就開搬了,新房自然是空的,如果有人住能搬嗎?
再者說,政府建此樓的目的是為了“解決基層公益人員的住房困難問題”,當地的基層公益人員是否知曉此事,鐵峪鋪鎮是否做了相應的宣傳工作?這一切就不得而知了。
“節約”就更談不上了。雖然鐵峪鋪鎮政府已花了大價錢將“生米煮成熟米飯”,但是按照房管局的要求,房子必須在限期內按要求整改。屆時,這一來一回肯定會花掉不少的錢,對於這個費用相信當地有關部門肯定會有個說法。只是有一點,為了“節約”而浪費,那些瞎干的人不能輕鬆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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