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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跨省買尸劍指“指標政績”之弊

高福生

2014年11月26日11:17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入土安葬后的尸體一夜之間不翼而飛,竟是被鄰省的官員買去完成火化任務。近日,震驚全國的廣西北流盜尸、廣東化州高州“官員買尸”案,已由北流市檢察院以涉嫌盜竊尸體罪向法院提請公訴。

常言道:“死者為大,入土為安。”這既是對生命的尊重,也是對傳統習俗的傳承,更是現代文明的體現。但在兩廣交界之地,因為奇葩“火化指標”作祟,跨省盜賣尸體竟然成了一門互惠互利的“生意”,形成了一條偷尸、販尸、頂替火化畸形黑色利益鏈,甚至連負責殯葬管理的官員也成了盜尸賊,讓人大跌眼鏡。

這次,廣東高州市荷花鎮政府社會事務部主任何某明、廣東化州市那務鎮政府綜治辦副主任董某慶等人,因涉嫌盜竊尸體罪被檢方提請公訴,可說是咎由自取,彰顯了法治的題中要義。但在欣然之余,我們尤須反思,是什麼原因,讓我們的民政干部和殯改官員知法犯法、鋌而走險,成了萬人唾罵的“盜尸賊”?

在眾多原因中,“指標政績”無疑是罪魁禍首。據報道,在廣東高州、化州等地,殯葬工作考核早已異化成了“唯火化率至上”的“一票否決”,層層分解任務,並與個人評先晉級和福利挂鉤。為了完成所謂的“火化指標”,為了給領導面子上“貼金”,也為了自己的工資、福利和飯碗不受影響,堂堂民政干部也就粉墨登場,監守自盜,成了跨省盜賣尸體鬧劇的“導演”和“主要演員”。

推行殯葬改革是利國利民的大好事,無可厚非。這樣的好事要落地生根,必須因地制宜,不能急躁冒進。於農村而言,土葬習俗由來已久、根深蒂固,要想在短時間內“100%實行火化”,尚有難度。置這樣一種客觀現實於不顧,想當然地定指標、下任務,以數字論英雄、看政績,必定會滋生“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土壤,“倒逼”相關人員去弄虛作假、購尸抵數,以“形式”來應對“形式”。

由是觀之,奇葩的“火化指標”,與過往形形色色的“罰款指標”、“創收指標”、“流產指標”一樣,都是地方官員政績鏈條上寄生出來的一枚畸果。當務之急,既要依法嚴懲跨省盜賣尸體的“主演”,也不能放過這一鬧劇的“導演”,從源頭上反思“火化指標”之害。這樣驚悚的“指標政績”一日不除,推行火葬就會成為鏡花水月,基層官員被“逼”無奈淪為“盜尸賊”還會上演“連續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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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黃策輿、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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