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啟東
一場突擊行動,在深圳沙頭角海關旅檢四科辦公室,辦案人員當場查獲108萬元,多個信封注明分賬“清單”。走私車輛按次收費,小轎車1200元/次、商務車1500元/次,海關關員每人每月受賄至少幾萬元。 (11月18日新華網)
把住關口,守住國門,是海關肩負的神聖職責。可是,沙頭角海關旅檢四科卻集體淪陷,明碼標價,放縱走私,“守門人”淪落為“放水人”,教訓深刻,值得反思。
沙頭角海關旅檢四科集體淪陷,其“根”在哪裡?究其原因,在於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沒有落實。換言之,就是管理和監督都形同虛設。
按照黨委負主體責任來看,深圳沙頭角海關黨委要看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黨委負責人及其成員要履行好“一崗雙責”,而沙頭角海關關長吳文奎和專職黨委副書記陳銳全卻賣官買官,自己腐敗,尤其是吳文奎受賄35萬元中就有21萬元是旅檢四科負責人鄭某某送的,收了下屬的錢,又怎麼去反腐敗?反腐敗也隻能喊在嘴上,落實不到行動中。上梁不正,下梁歪。關長吳文奎和專職黨委副書記陳銳全都腐敗,上行下效,也是導致旅檢四科集體淪陷的主要原因。
從紀檢監察負監督責任來看,也是完全失職,根本沒有起到黨風廉政建設的監督作用。中英街社區居民說,“最猖獗的時候,好多車停在路邊,在我們眼皮子底下裝貨,根本不怕我們看到。我們都知道哪些人、哪些車在走私”。特別是社區居民不斷反映,舉報都石沉大海,說明海關紀檢監察部門沒有去查處。然而,“深圳海關監察部門竟然表示,對關員參與走私‘毫不知情’,直至旅檢四科被一窩端才‘恍然大悟’”。這足以說明深圳海關紀檢監察部門是睜眼瞎,成了擺設,成為了“稻草人”。
試想,如果深圳沙頭角海關黨委履行好了黨委的主體責任,如果關長吳文奎和專職黨委副書記陳銳全等人不腐敗,旅檢四科還敢明碼標價放縱走私?如果沙頭角海關紀檢監察部門能夠負起監督責任,能夠認真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能,旅檢四科就不敢公開化的“按崗分贓”,應該早就已經被查處了。
因此,要遏制腐敗現象發生,就必須按照中央要求,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落實“兩個責任”不能隻說在嘴上,要落實到行動中。黨委要看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認真履行好“一崗雙責”﹔紀委要敢於擔當,勇於負起監督責任,自覺履行好監督執紀問責職能。惟其如此,才能斬斷腐敗之“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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