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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蘿卜招聘”還得填平坑

羅瑞明

2014年11月05日16:01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事業單位招聘中存在的“蘿卜招聘”“繞道進人”等亂象,早已為人們所詬病,對社會上也產生了強烈的負面影響。眼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正會同有關部門,除對各地的個案予以嚴肅查處外,在全國開展一次全面、集中的整治活動。(11月4日《人民日報》)

事業單位招聘“奇葩”不少,如:招聘保衛處工作人員要考察“論文科研情況”﹔工商局下屬事業單位招聘須具備,籃球、羽毛球、乒乓球、網球國家二級及以上運動員資格﹔收費員需獲得國外學士學位﹔等等。很顯然稀奇古怪的招聘條件顯然不是完全招專業之才,而是別有所圖。

“對號入座”“蘿卜招聘”,按說此種“此地無銀三百兩”的戲法很難立足,每當消息一公布就引來不少詬病,可是多年來類似的招聘卻難以消弭。“蘿卜招聘”不怕臊,關鍵是招聘者有充分的自量權,條件可以這樣定,也可以那樣定,明的是單位需要,而暗的卻“量身定做”,給內定的人罩上合法的外衣:招體育特長生可以說成為活躍單位文體生活﹔招身高者說成是體現部門形象﹔隻要有哪方面的特長,就能定出什麼樣的框框﹔即使是解釋的理由非常牽強也無關緊要,鮮見有人為此擔責和處分,至多“打得贏就打,打不贏就走”,違規招聘成本非常的低。

自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以來,“逢進必考”成為一條鐵規,靠關系批條子已經行不通,但這扇門堵了,暗洞卻開著,單位招聘條件可以自擬自定,為一些人提供了方便,為我所用。如此不僅浪費了大量的招聘成本,而且傷害著眾多陪襯者的心,尤其是有損於公開招聘的公信力。

公開招聘原本擴大范圍好中選好,盡量的將一些有用之才攬括其中,而招聘條件卻是從次,這顯然是忽視正業,以次充好。此種為招而招,招得不是人才,而是變相的照顧和開后門,與批條子憑關系如出一轍,同樣有失社會的公平公正。

按照常規,實行公開招聘,公開考試,要想做假難上加難,為何“蘿卜招聘”根總是難斷,除了制定者的私欲驅動外,還在於:對招聘條件把關不嚴,沒有統一的規范,沒有具體的約束機制,事前不審核,事中不跟蹤,事后不檢驗,隻要打上公開招聘幾個字就可輕意實施。

對“蘿卜招聘”等問題進行集中整治很有必要,這無疑也是一種補救措施,但只是集中整治還不夠,還得從機制上進行源頭堵截。以筆者設想,應以招聘條件為突破口,招聘條件必須與業務相關,任何與此無關條件都應該禁止和刪除﹔同時還應該實行追責制,誰制定誰擔責。如此才能拔出“蘿卜”削掉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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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黃策輿、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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