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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頭文件亂象還得用法治

羅瑞明

2014年11月04日16:25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鮮紅庄重的抬頭、蓋紅印章的文尾,本該嚴肅權威的“政府公文”:有請求將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的,有批評食堂“菜裡沒有肉”的,有要求完成“罰沒”與年終獎挂鉤的……。不止文件內容“奇葩”,“文山”泛濫程度更是觸目驚心。全國已壓縮各種文件190.8萬個,連起來長度達566公裡。(11月2日新華網)

某項事情可不可以辦,出現問題怎麼來解決,主要依據於紅頭文件。紅頭文件非常的嚴謹和嚴肅,其代表著部門的意志,具有權威性,不能隨心所欲。

而在現實中紅頭文件的“奇葩”卻不少,有的為了推銷本地的煙或酒也得下個紅頭文件﹔有的“拆遷任務重,菜裡卻沒肉”也弄出個紅頭文件﹔還有的紅頭文件越過於法律,有的為創收而發文﹔更多的是紅頭文件互相抵觸,相互打架。紅頭文件眉毛胡子一把抓,成了一個筐,什麼都往裡裝。

紅頭文件亂象根本原因在於,蓋得是單位的章,即使是不規范甚至違法也是單位負責,可以說成是集體討論,也可以說成是多數人的意見。再就是,發文的內容沒有統一的規范,單位有著充分的發文權。由此一些人任意發聲亂指揮,一旦失誤或者失策,卻振振有詞,有紅頭文件為証,到頭來難以追究具體人的錯誤行為。

紅頭文件不嚴謹想發就發,發多必濫,由此勢必造成公眾視覺疲勞,日益失去對紅頭文件的興趣,該看的不看,該執行的不執行,甚至視為多余,如此將嚴重的降低文件效力,在落實和貫徹上將大打折扣,尤其是與法律法規相違的文,有失政府部門的公信力,反而適得其反。

現今幾乎所有的部門都可下發文件,即使是小小的股級單位也常常下發這文那文,下發文件的單位多,文件也就多﹔而為了突出重視,有的文件進行層層轉發,即使是網上已經公開的文件,也得來個轉發再轉發。有些文沒有經過深思熟慮,而是憑一時興起,認為某個事重要臨時動議,甚至連集體討論也省略,直接通知辦公室下發就是了,由此,很容易成個人的傳聲筒。

治理文山會海從來就沒有間斷過,但撼山容易撼文難,其中的原因在於:發文單位的自量權太大,可以自由編發﹔發文不論是對是錯,沒有責任追究﹔而更多的是,發文“奇”和濫沒有專門的處罰機制,因而,要真正的治理文山,不僅要靠嚴規,而且要靠法制,依法對紅頭文件所產生的嚴重后果進行追究,誰主事誰負責,誰簽發誰負責,如此濫發文才能得到有力的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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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黃策輿、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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