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坤
近日陸續公布的2014年中央巡視組第一輪巡視整改情況通報顯示,14個被巡視的對象中有7個地方和單位出現干部親屬子女違規經商辦企業問題。“半數被巡視對象暴露出領導干部用權力為親屬、子女謀利的問題,這樣的結果令人震驚。”反腐問題專家、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任建明說。(10月23日 《新華網》)
十八大以來,被調查的省部級以上官員已逾50名,成績突出,效果顯著,反腐已是黨心所歸,民心所向。“黨紀國法雙軌並行、紀檢司法良性互動”這一具有中國特色的反腐手段必將會在今后的很長一段時間發揮作用。但隨著反腐的深入,又出現了“親緣腐敗”這一特殊化的腐敗形式,並形成“利益集團交換、借殼撈錢、經商辦企業國際化、官商權錢利益互補”四大類型,從另一個角度而言也可以說明反腐的范圍在擴大、層次在深入,官員身邊的“易腐人群”將難以遁形。
“親緣腐敗”具有關聯性高、隱蔽性強、危害性大、懲處不力的特點,筆者認為,傳統的反腐手段難以懲治新形勢的腐敗,正所謂知己知彼百戰不殆,要解決好這一問題應當追根溯源,對症下藥。我們已吹響反腐的時代號角,就是要敢於向一切形式的腐敗亮劍。
“親緣腐敗”產生究其根本是思想的軟化、信仰的丟失、道德的淪喪。首先是體制因素,中國的官員隻需要對上面負責就行,而無須對下面有何擔當,這就造成領導來時戰戰兢兢,巴結奉承,拍馬溜須,領導一走,腰杆一挺,開始充老大,端架子﹔其次是信仰因素,政府的官員認為自己可以一手遮天了、極度張揚自我、私欲極度膨脹,導致世風日下﹔最后是道德因素,一切向錢看的中國官員沒有了德的束縛。問題的解決既要用法又要用德,並以完善的監督體制,從源頭上扼殺“親緣腐敗”。
黨紀國法雙軌反腐的法治新思維需要進一步完善,並進行精細化治理。國家司法機關與黨的紀律部門“雙軌”並進、分工配合,對黨員干部職務違法犯罪和失德失信行為實現兩手都要抓、兩手都要硬,法治與德治雙軌並重,才能有效根除“親緣腐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