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洋軍
剛剛閉幕的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在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作出一系列決策部署的同時,審議並通過了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李東生、蔣潔敏、王永春、李春城、萬慶良嚴重違紀問題的審查報告,審議並通過了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楊金山嚴重違紀問題的審查報告,確認中央政治局之前作出的給予李東生、蔣潔敏、楊金山、王永春、李春城、萬慶良開除黨籍的處分。
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是實現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和重大任務的根本前提和重要保証。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沒有特例。對於黨內一切違紀違法分子堅決實行“零容忍”,該嚴肅懲處的堅決嚴肅懲處,這是中央的一貫立場。值得一提的是,在十八屆四中全會這樣高規格的會議上,確認中央政治局之前作出的給予李東生、蔣潔敏、楊金山、王永春、李春城、萬慶良開除黨籍的處分,既是淨化黨、純潔黨的必然選擇,同時也彰顯了中央依法治黨的決心和信心。
中國共產黨之所以能夠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建立新中國、取得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輝煌成就,根本的是靠全黨同志始終保持先進性和純潔性,始終發揮好先鋒模范作用,始終做到在黨言黨、在黨憂黨、在黨興黨,並不斷實現黨的肌體自我淨化、自我革新、自我完善、自我發展。特別是基本結束的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更是始終聚焦作風建設,突出問題導向,堅決反“四風”轉作風,切實加強黨員干部隊伍建設,尤其是新的發展黨員工作條例的頒布實施,為淨化黨、純潔黨、發展黨,提供了標准、確立了標杆。將那些已經失去先進性和純潔性的黨員進行堅決開除黨籍,是正黨風、肅黨紀的內在需要,是黨的科學化、規范建設的必然。
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法治是一致的,社會主義法治必須堅持黨的領導,黨的領導必須依靠社會主義法治。隻有在黨的領導下依法治國、厲行法治,人民當家作主才能充分實現,國家和社會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進。依法執政,既要求黨依據憲法法律治國理政,也要求黨依據黨內法規管黨治黨。而管黨治黨必須突出以上率下。十八屆四中全會態度堅決地對違法亂紀、腐敗墮落的黨內高級干部執行開除出黨的決定,體現了從自我做起、從高層治起的堅強信念,必將為全黨實現全面依法管黨治黨再次提振信心、鼓舞斗志。
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於實施。而實施的主體、落實的主力,是黨員干部。無論是國家法律,還是黨內法規,都必須被全黨同志內化於心、外化於行。堅持依法執政,各級領導干部要帶頭遵守法律,帶頭依法辦事,不得違法行使權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運用黨內法規把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落到實處,促進黨員、干部帶頭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隻有讓全黨同志人人敬畏法律、個個遵守黨紀,才能不斷取得黨的建設新的勝利,從而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提供堅強保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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