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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妨給文藝工作者漲稿酬

沈宏勝

2014年10月22日15:40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經濟越是趨向繁榮,越需要優秀作品滿足人們的精神需求。但低稿酬、高稅負現狀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作家創作優秀作品的熱情。(2014年10月20日《新華網》低稿酬高稅負影響創作熱情)

事實如此,關於稿酬低在業界或者在眾多寫作者當中早已經有了議論。想在寫作上謀一份職業,養家糊口可謂“杯水車薪”,更可說是“天方夜譚”。

從報道中看到,“如果一個職業作家一年隻精心寫這一本書,一年的收入隻有4440元。”也就是說平均每個月不到400元。現如今生活水平,一個月僅有400元,管什麼用?不要說管吃管用,就是一個月水費、電費、燃氣費包括上網費等,居家就需要支出300多元。一個作家一年僅有4440元收入,誰還指望在寫作上有什麼激情?更有青年想在寫作有所造詣,恐怕也是望而卻步。寫作不如經商,做一次生意,可能幾百、上千甚至於上萬。況且我國稿酬支付制度幾十年“一貫制”,幾十年未變,加之有的支付稿酬也在縮水,指望在寫作上賺錢不是“餓死”,也會“渴死”。

正如有人指出,一些作者不得已“旁門左道”,在追名逐利、浮躁媚俗上“下功夫”,什麼來錢快就寫什麼,以至於讓不少文藝作品沾滿銅臭氣,缺乏高尚的精神追求和審美趣味,粗制濫造的作品嚴重影響文藝市場的健康發展。更有作者專門從事“剽竊”他人作品,以獲取利潤。

對此,今年9月底,國家版權局官網公布《使用文字作品支付報酬辦法》。根據這項將於今年11月1日起施行的辦法,作家每千字的稿酬由過去的30元至100元提高到80元至300元。結果不少網友即寫作者不以為然。認為提高稿酬標准是好事,但不要“望梅止渴”。言下之意,一些傳統媒體,出版單位,原本發出的報刊和書籍在市場上份額減少或者縮水,拿什麼支付稿酬尤其是提高稿酬標准?

從一些網站支付時評作者稿酬中就可以看出,原來確定的稿酬降低了標准,以點擊率支付稿酬,更有不少傳統媒體轉載作者稿子,不支付稿酬,甚至於不署原作者姓名。

因此,要繁榮文藝創作不僅需要廣大文藝工作者的努力,而且需要系統性的政策扶持和正向激勵,即稿酬支付標准要兌現,不可放空炮,隔靴搔痒,望梅止渴。對於侵犯作者的權利,要依法論處,為繁榮我國文化事業,培養和造就我國文藝創作隊伍、創作熱情,營造良好的氛圍與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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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黃策輿、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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