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區        注冊

農企成官員“提款機”當反思

謝啟東

2014年10月21日16:58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10年受賄200余次,牽涉糧油、畜禽、餐飲等78家農企﹔千萬“家產”中,受賄金額250余萬元,另有810余萬元無法說明來源。日前開庭審理的安徽省農委農業產業化指導處原處長金樹芳貪腐案,揭開了官商“人情往來”的冰山一角。(10月20日《長沙晚報》)

金樹芳10年受賄200余次,貪腐時間之長,次數之多,尤其是該案子還是由另一起案件“意外”牽出,駭人聽聞,令人費解。金樹芳收受78家農企好處費,受賄金額250余萬元,另有810余萬元資金來源不明。顯然,農企成了金樹芳的“提款機”。這暴露了涉農資金管理制度、規則的漏洞以及監管嚴重缺失,值得人們深刻反思。

制度規則漏洞是腐敗的溫床。金樹芳為78家企業提供幫助,其中,八成企業為戴“龍頭”帽。正是省級龍頭企業的申報、評審、復審及國家級龍頭企業的推薦申報、監測,都存在制度規則不規范,不明確,有空子可鑽,企業領導看中了農業產業化指導處處長金樹芳的權力和作用,拉攏巴結,符合條件的擔心不給好處辦不到“龍頭企業”,條件不夠的為了辦到“龍頭企業”,都給其好處費,互相效仿,形成了一條潛規則,甚至有的不符合條件的,則辦成“關系龍頭企業”,以騙取國家補助。

權力失去監督必然導致腐敗。有人說,當權力缺乏監督和制約時,腐敗就如割韭菜一樣,割了一茬又一茬。事實告訴我們,監督是權力運行的“安全閥”,遠離監督的權力,相伴而來的必然是腐敗。金樹芳貪腐案之所以能夠10年受賄200余次,是因為監管缺失。如果不是監管缺失,就不可能有長達10年的貪腐時間﹔如果監督到位,金樹芳或許早就被發現,被查處,又怎麼可能受賄200余次?

官員和商人勾肩搭背,注定搞權錢交易。官員和商人的交往,通常是商人看中了官員手中的權,用金錢美色等各種手段拉攏巴結官員,官員一旦被商人的糖衣炮彈擊中,就會把商人當兄弟朋友,被商人牽著鼻子,濫用權力,為商人謀取私利。金樹芳就是一個典型代表,其收受的78家農企好處費,九成以上都是企業的“一把手”送的。從我國查處的一些官員腐敗案也可以看出,絕大多數官員腐敗除了自身原因以外,都有受到不法商人用金錢、女色等誘惑的原因。

“人情往來”是官商權錢交易遮羞布。官員和商人稱兄道弟,建立的那種所謂的朋友關系,常常利用過節時到官員家中走訪,以“人情往來”為幌子送上節禮,實質是商人給官員戴上了個“緊箍咒”,官員就會混淆情與法、公與私的界限,搞權力尋租,幫助那些所謂的朋友兄弟謀利。如,金樹芳案子中多位涉事企業負責人坦承:他們與金樹芳僅僅是朋友之間正常來往,逢年過節人之常情送點東西。這種“人情往來”,就是官商權錢交易遮羞布。

試想,如果辦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制度規則很完善,執行很嚴格,如果監管正常,如果金樹芳不能濫用權力為這些農企謀私利,難道這78家企業還會二、三次至七、八次地送錢給金樹芳?還會有這樣的“人情往來”?

因此,各部門單位要按照“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的要求,健全完善制度規則,要嚴格按照制度規則辦事,要強化監管,落實好監管責任,杜絕監督管理流於形式,走過場﹔每位手握公權者,都要汲取金樹芳貪腐案的教訓,牢記習總書記“誘惑太多,圍繞權力的陷阱太多”的教導,拋棄貪欲,絕不把潛規則當作自己應得的回報,守住和商人交往的底線,秉公用權,遵紀守法。


使用微信“掃一掃”功能添加“學習微平台”
(責編:黃策輿、謝磊)
相關專題
· 謝啟東文集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熱點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