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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曙光受賄一審被判死緩給誰提供鏡鑒?

林偉

2014年10月21日10:25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17日上午對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副總工程師張曙光受賄案作出一審宣判,對張曙光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2014年10月18日《中國紀檢監察報》)

記得當年劉備臨終前給兒子劉禪留下的遺囑是:“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 這句話所飽含的哲理就是,倘若一個人以自己的過錯“很小”而放縱自己,天長日久,總會釀成大惡。而綜觀任何一個腐敗分子,都有一個演變的過程,大是從一些“小節”問題開始的。如果“小節”問題不注意,就像人身上長的毒瘤一樣,不及時“刮骨療毒”,任其擴散,就會危及生命,不可救藥。

特別是現代社會是物質社會,各種誘惑或需要幾乎無處不在,曾經有人這樣感嘆:人有多少欲望,就會有多少誘惑。所以,一些意志薄弱者往往守不住清廉,耐不住寂寞,抗不住誘惑,從“大丈夫不拘小節”起步,逐漸滋長奢侈享樂、驕奢淫逸、縱欲無度之風,盲目追求資產階級的生活方式,沉溺於聲色犬馬之中,流連於軟玉溫香之間,一步步走向貪圖享受、腐化墮落的道路,在私欲膨脹中墜入腐敗的深淵。對於張曙光來說,也沒有什麼例外。

報道稱,法院經審理查明:2000年至2011年間,被告人張曙光在擔任鐵道部運輸局裝備部客車處處長、裝備部副主任、運輸局局長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廣州中車軌道交通裝備股份有限公司等十四家單位謀取利益,直接或者通過其情婦羅菲收受上述單位負責人楊建宇等人給予的款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700余萬元。案發后,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

由此觀之,頭頂“中國高鐵第一人”光環,昔日的張曙光身份顯赫,曾任高鐵技術引進首席談判代表,不僅身居要職,還因差點評上中科院院士而名噪一時。而現如今,“水中撈月、竹籃打水一場空”已經成為他的真實寫照,“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也成為他的現實解讀,“貪欲無度,牢獄自筑”更成為他的最終歸宿。

也正因如此,筆者認為,張曙光受賄一審被判死緩,無疑給許多黨員干部提供了鏡鑒。深刻反思張曙光墮落的教訓,以張曙光的教訓為己鑒,察己正身,克己慎行,自我警示,就是要時刻保持頭腦清醒,遠離低俗與奢華,始終在日常生活中堅守心靈的“防護堤”,絕不把生活作風、生活情趣當成是個人“私事”、“小節”,不為欲所困、不為欲所害,更不把那些低級趣味當作新潮、時尚而趨之若鹜,切實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權不謀一己之私。

如此說來,正像清朝享有“天下第一清官”的張伯行所說 “一絲一料,我之名節﹔一厘一毫,民之膏脂。寬一分,民受賜不止一分﹔取一文,我為人不止一文。”以張曙光的教訓為己鑒,就必須尊重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名譽,在生活工作的方方面面管住自己的“小節”,以做好每一件小事為起點,敏於言、慎於行,時時抑制不良欲望,行所當行、止所當止、行止有度,不斷增強“免疫力”,加固“防腐牆”,始終做到大道不偏離、小節不失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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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黃策輿、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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