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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追逃”讓貪官無處遁形

高福生

2014年09月29日15:29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最高人民檢察院26日召開會議,部署開展為期半年的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根據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檢察機關將堅持追逃追贓與沒收違法所得相結合、國際追逃追贓與國內追逃追贓相結合,重點針對潛逃境外的貪污賄賂犯罪嫌疑人,開展引渡、遣返和勸返工作,集中力量加強重點個案突破,形成有力震懾。

加大國際追逃追贓力度,決不讓腐敗分子逍遙法外,我國一直在行動,十八大以來更加給力。公開報道顯示,2013年最高檢會同有關部門抓獲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762人,追繳贓款贓物計101.4億元﹔公安部也在今年7月啟動了“獵狐2014”境外追逃專項行動,截至目前,已從40多個國家和地區抓獲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88名,其中10年以上逃犯11名﹔截至今年7月底,我國已與51個國家簽訂含有刑事司法協助內容的條約,與38個國家簽訂了引渡條約……

這次最高檢開展的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是繼7月公安部“獵狐2014”境外追逃專項行動之后,又一記伸向外逃貪官的重拳。這些接二連三、聲勢浩大的“全球追逃”之舉,散發出強烈的信號意義,表明中國的捕蠅打虎行動,不僅僅是在國內彰顯前所未有的力度,亦致力於加強國際合作,讓海外不再是貪官的“法外”。無論犯罪嫌疑人逃到哪裡,無論逃了多長時間,中國都有信心和能力將他們緝拿歸案,這對已經外逃和妄圖外逃的腐敗分子,都是強有力的震懾。

遠的不說,僅最近就有諸多與外逃貪官有關的消息進入公眾的視野。上個月,江西上饒市中院對潛逃新加坡並獲永久居住權的江西鄱陽縣財政局原官員李華波進行“缺席審判”,沒收其已轉入新加坡的巨額違法所得,成為我國修訂刑事訴訟法后“海外追贓第一案”﹔9月12日,備受關注的外逃貪官“高山案”在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高山犯挪用公款罪獲刑15年﹔9月22日,兩名外逃至馬來西亞的經濟犯罪嫌疑人趙某、左某被警方抓捕並押解回中國深圳。

再聯系到早些時候世界最大的離岸金融中心瑞士告別以往無條件為客戶保密的慣例,承諾自動向其他國家交出外國人賬戶的詳細資料,在參加打擊黑金、配合搜查,退還別的國家貪污贓款等方面與別國開展合作等做法,還有APEC反腐敗執法合作網絡的建立,公眾無不強烈地感受到,“全球追逃追贓”已成為各國的共識,打擊貪官外逃和非法資金外流方面的國際合作已無大的障礙。

全球追逃追贓,意義非同凡響。在國內反腐捷報頻傳的當下,高調吹響境外反腐追逃的沖鋒號,不僅是實現司法正義的需要,亦對其他官員構成了強有力的心理震懾,表明境外不再是貪官的“避罪天堂”。當貪官在國內惶惶不可終日、成為“瓮”中之“鱉”,想外逃到國外也“此路不通”、無處藏身之時,其威懾力自不待言,亦有助於澆滅一些在位官員的貪腐欲望。

期待最高檢的“全球追逃”突破難點,瞄准重點,通過外交、司法和金融等多種渠道,採取引渡、遣返、勸返等多種手段,內外合圍,將更多的外逃貪官緝拿歸案,讓他們賠了夫人又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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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黃策輿、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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