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艷生
國家發改委原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原局長劉鐵男涉嫌受賄案,24日由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廊坊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據9月25日《中國青年報》)
劉鐵男五項涉嫌受賄的事實,都有一個共同的原因,就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職務上的便利,通俗來說就是手中的權力。作為發改委的司長、副主任,以及國家能源局局長,可以說劉鐵男大權在握,“一支筆”決定著項目的生死與歸屬,以至於跑項目者都要看劉鐵男的眼色行事。為了項目,行賄也就在所難免了。
而面對劉鐵男法庭上的懺悔,有人用“蒼蠅不叮無縫的蛋”來形容來解讀劉鐵男的腐敗。不可否認,劉鐵男如果世界觀價值觀過硬,如果他的思想沒有“裂縫”,也就沒有腐敗的蒼蠅來叮,他有可能也就不會腐敗,也就不至於被舉報、被立案調查,也就不至於被移交司法提起公訴,不可能站在法庭的被告席上了。
但是,信任代替不了監督,反腐不能寄希望於每一個干部價值觀世界觀都過硬。換位思考一下,如果當您猶如判官,隨便大筆一揮,就能決定一個項目的生死,當有人也向你行賄時,你又當如何呢?也許當1萬元擺在你的面前,你不會心動,但是如果把10萬元、100萬元、1000萬元擺在你的面前呢?有錢能使鬼推磨,這麼多錢,估計閻王爺也不能再淡定了。何況“工薪階層”的干部?
其實,不僅僅是身在要職,隻要手中握有權力,不管權力大小,不管涉及到工程項目,還是組織人事,都是腐敗的條件。權力大,“便利”大。芝麻小官,也有芝麻般小的“便利”。隻要能給人帶來方便,就會有人向其“行賄”。我們知道,一滴雨滴淋不濕衣裳,但千千萬萬個雨滴,就會把人淋透,成為“落湯雞”。小官尚能大貪,更何況劉鐵男這樣“一支筆”的大老虎了。
職務上的便利,其實就是權力之下干部的自由裁量權。這讓筆者想到了比賽,有的項目,例如跳遠,跳了多遠,用尺子一量就是多遠。而像體操,跳水等項目,需要裁判打分,裁判的自由裁量權就很大,同一個動作,不同的裁判,打出的分數可能會相差很大。干部的自由裁量權也是這樣,在行使權力時,是左是右、是上是下完全是干部說了算。這又怎能不產生腐敗呢?
現在,劉鐵男被提起了公訴,但是“職務上的便利”並沒有消除。黨政干部職務上的便利若不消除,還會有李鐵男、張鐵男、王鐵男等前腐后繼。要知道現在還沒有達到干部“不想腐”的終極階段。所以,面對劉鐵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式的腐敗,不僅是抓幾隻老虎的問題,更重要的是加強制度建設,做好“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這道必答的難題,讓干部失去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的腐敗機會,真正做到“不能腐”,這才是反腐的根本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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