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天文
9月24日,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了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原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原局長劉鐵男受賄案。劉鐵男在庭上痛哭懺悔:貪腐坑了自己,害了孩子,毀了家庭。每天我都在自責,因為我的過錯把孩子也毀了,讓他走上歧途,我對他的犯錯誤,養不教,父之過,對他的犯罪我應該負全部和根本的責任。(9月25日人民網)
古人雲:“鳥之將死,其鳴也哀﹔人之將死,其言也善”。對比其在位時的所作所為,和庭上一把鼻涕一把淚的懺悔,既令人憤慨、寒心,又讓人同情、心酸,更耐人尋味。
父母為子女著想,本無可厚非。但如果拿公權為子女謀利,不僅讓人不齒,還會觸犯黨紀國法。常言道,富不過三代。為什麼會有這樣結論呢?一方面,說明守業更難﹔另一方面,說明父母不能給子女包攬一切。如果把金錢給子女積攢的太多了,會使子女喪失進取之心,精神萎頓、碌碌無為 ,最終因坐吃山空而敗家。再說,現在物質這麼豐富,醫學這麼發達,大多數父母生養的孩子都很健康聰明,子女長大后自己會干事創業,根本沒有必要讓父母為他們瘋狂積攢幾千萬幾個億的財產。即使想為子女積攢大量的財富,也要通過合法的手段獲得,怎能通過職務上的便利大肆貪污受賄呢?
俗話說,君子愛財,取之有道﹔手莫伸,伸手必被捉。錢乃身外之物,生不帶來,死不帶去,要看淡些。作為人民公仆,更應淡薄名利,遵紀守法,該自己拿的就拿,不該自己拿的一分錢也不能拿。尤其是領導干部,更應牢記黨的宗旨,淡薄名利,始終保持清醒的頭腦,經得住誘惑,耐得住寂寞,始終保持一顆平常之心,管好自己和身邊的人,要為自己留條后路,多為家庭和子女的幸福著想,多為黨和人民的事業謀劃,千萬不要過分追求名利,不要財迷心竅,不要貪得無厭,不要違法亂紀,不要縱容親友,不要做有損人民利益的事。否則,必將付出沉重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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