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瑞明
針對河南新鄉東方賓館在大門口挂條幅向古固寨鎮政府索欠款一事,20日上午,古固寨鎮政府向中新網記者回應稱,所欠東方賓館的錢款已支付到位。(9月19日中國新聞網)
拉橫幅索欠款的事例不少,如:農民工討薪拉橫幅﹔甚至還出現公務員拉橫幅討薪,而類似的拉橫幅索還招待費欠款更不新鮮,此前已經發生過多起。以拉橫幅的方式進行討薪無非是擴大影響效應,通過各方面的壓力,迫使欠款者歸還欠款。
拉橫幅作為討薪的一種方式,無須過多的成本,隻要用一塊長條,貼上幾個字,往醒目的地方一挂效果就來了。而以其它方式向欠款者去討要能有這麼快嗎?欠款已經達5年時間,東方賓館難道沒有去要過,顯然不可能,也肯定不止一次兩次,為何要不到,是沒有錢嗎?沒拉橫幅就沒有錢,一拉馬上就到賬,足以說明有錢或者可以盡努力還錢而不願還。
鎮政府一直拖著不還錢,也許有多種借口,要麼說是原來領導留下的賬,要從自己的錢櫃裡拿出錢來替他人埋單,很不情願﹔要麼說是財政困難,拿不出錢來,以此為理由搪塞。而真正的原因是,即使有錢不還你奈我何,難道還能把鎮政府給封了。而打出橫幅卻不同,轟動性大,來往的人看著盯著,媒體記者又進行報道。特別是八項規定之后,如果是自己還隨意招待過或超標接待過,無疑成了一封舉報性,一旦有人較真,吃不了兜著走,趕緊還錢息事寧人。
不過,打橫幅討要欠款畢竟不是最佳方式,除了沒有內容,標題與原來的大字報沒有多少區別,再則,打出橫幅必然就有人獵奇,人員駐足圍觀,說長論短,不利於秩序的穩定,極易影響交通,甚至出現一些別有用心的人以此聚眾鬧事,被壞人利用,此種過激行為從安定的角度來說不足取。
按說解決討債的問題有多種渠道,除了據理力爭向當事者討要外,還可以向上反映,同時也可以通過法律部門進行維權,無須採取打橫幅的做法,問題是相關部門有沒有當回事進行處理?而通過法律也未必能達到還錢的目的,從一些討薪的案例看,即使是通過法律的合法渠道,也未必就很管用,除了花費成本不說,有多少法庭敢接告政府的狀子,退一步說,即使敢接,並判決政府部門敗訴,能執行得了嗎?
打橫幅不足取,不說其它,從討債者來說,最起碼得罪了長期的合作伙伴,之后也許就將斷交,賓館的生意將受到影響,但是不打橫幅能有更好的方法嗎?如果有,會無緣無故的去斷自己的生意路?隻能說討債者嘗試了種種討債之方式,而效果不佳,或者根本就沒有效果,才不得不採取此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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