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偉
逢年過節便會收到裝著三五千元的信封、吃頓飯就有幾千上萬元的紅包……今年上半年,深圳檢察機關查處環保系統受賄案9件9人。半月談記者調查發現,這些最高只是正科級的基層公務員,雖級別不高,卻握有能左右企業命運的權力,並據此吃拿卡要。而更為嚴重的是,此類受賄具有群體性特征。專家認為,當前應加強對“微權力”的監督約束,莫讓“蠅貪”成風,滋生“虎患”。 (2014年9月17日《半月談》)
正所謂“鼠洞毀屋,蟻穴潰堤”。在人們的習慣思維裡,一提起數額巨大的貪污受賄,總會與那些位高權重的官員聯系起來,認為隻有他們才有“能量”大肆貪污受賄,撈取巨額錢財。殊不知,近年來顯露出的“職位低卻權力大”“不是官卻有實權”“不管審批就管錢”等現象早以表明,一些小官,雖然職“位”並不高,但手中的權力並不“輕”,配置資源的數量並不少,參與決策和執行的機會也不少,而且貪心大,瘋狂斂財的膽子更大,與“老虎”相比,此類“蒼蠅”的危害性“毫不遜色”。
以報道為証。據深圳市檢察機關相關辦案人員介紹,2014年上半年查處的9名環保部門基層公務員,無一例外都存在過年過節期間,大肆收受轄區內多家企業紅包、禮品的情況,每次受賄少則價值一兩千元,多則上萬元。一位辦案檢察官用“蠅貪”來形容這類貪腐者。這些人都是國家公務人員,級別不高,最高隻有正科級﹔都是基層工作人員,手中的權力不算大,但“擅加運用”,也足以卡住相關企業的咽喉。他們每次收錢不算太多,通常在三五千左右,但累計起來卻能達到數萬甚至數十萬﹔他們大小紅包各類禮品通吃,互相之間並不避諱,受賄具有群體性。
特別是據辦案檢察人員介紹,不少剛剛步入公務員隊伍的年輕人,在這種風氣的影響下,也逐漸對收受紅包習以為常。而“蠅貪”群出,不僅滋生了“送票子”的畸形社會風氣,也讓政府形象大打折扣,若不及時加以監督治理,“蠅貪”還有變成“虎患”的可能。
由此觀之,蒼蠅多了也可以吃掉大象,且很多“老虎”也都是從“蒼蠅”成長起來的。“蠅貪”中的主人公雖然是處於權力末端的“小人物”,職務相對不高,可他們蟻行於最基層,集諸多權力於一身,往往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很容易找到並撕開制度的漏洞,憑借手中的權力,“咬一口是一口”,輕而易舉地實現“蠅貪”。而“蠅貪”一旦成風,勢必滋生“虎患”。
正因如此,筆者認為,反腐敗決不能“抓大放小”,對“蠅貪”,既要窮追猛打,決不姑息養奸,也要刨根問底,尋求根治之策。“蠅貪”現象頻發的背后,暴露出了一些黨員干部手中權力的錯位與失控,同時,也暴露了制度建設上還存在著漏洞,監督上還存在著缺失。所以,必須從制度上、從管理上、從源頭上扎緊“籬笆”,堵塞“蠅貪”的漏洞,讓制度的理性來制約權力的狂放不羈,讓監管真正成為“伸手必被捉”的利器,確保“微權力”也能正確有效透明行使。唯此,才能讓“小官”遠離腐敗,讓“蠅貪”無空可鑽,“蠅貪”滋生“虎患”的危險也會漸行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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