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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虧損的國企高管為何沒“過氣”?

羅瑞明

2014年09月11日16:45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年報顯示,招商輪船巨虧21.84億元,多位高管年薪仍過百萬﹔酒鬼酒卷入存款被盜、公務消費限令虧損3000余萬元,董事長年薪仍為91.24萬元﹔發生“丟錢”事件的*ST大荒總經理薪酬上年激增2627.50%,公司淨利潤卻持續多年下滑連連報虧……(9月9日《經濟參考報》)

國企高管薪酬普遍存在過高,僅從年報中的固定部分薪酬看,國資高管薪酬已超過A股平均水平,2013年薪酬超過500萬元的高管有53名。而更令人難以接受的是即使是企業經營虧損也絲毫無損,仍然若無其事的拿著高薪,甚至還毫不羞愧的漲薪。

國企是國家投資建設,而且享受著種種優惠政策和不同的補貼,再則,國有企業是全體公民所有,其的利潤分配不能像私企那樣相對自由,要有相應的約束度有獎也有賠,在控制的額度內對經營有方者實行適當的獎,對虧損者予以相應的減,可是多年來,企業高管薪酬隻見提或者穩居高位,鮮見經營虧損者降。如比較明顯的:2011年披露年報上市公司中就有28家出現虧損,高管薪酬高出去年的達20家,整體薪酬同比增近一成。虧損不降薪酬反升,

與經濟效益挂鉤合理的漲薪酬是一條基本的原則,而虧損不降或者反升依照的是哪條規定,總不可能虧損也有功,如果是虧損可加薪,這是一種什麼機制?隻會鼓勵懶人,沒有標准的“莫須有”亂漲薪。誠然,虧損不能一概認為是不作為而致,也許有盡了力而無法轉變,也許有受國際市場的影響等等,但不管是何種原因,虧損就是虧損,既然要與經濟效益挂鉤,就得有升也有降,不然就沒有一個標准,誰都可以強調客觀原因。

嚴重虧損意味著企業沒有利潤反而倒欠,而高管們仍然拿著高薪,這個高薪從哪來?隻能是:要麼伸手向財政要補貼,要麼分解發展資金,要麼加大虧損,如此高薪“拆東牆補西牆”顯得不正當。而從另一個角度來說,薪酬“旱澇保收”干好干差一個樣,反正不會影響個人的利益,何必去花那麼大的勁,何苦去冒風險,由此鼓勵落后,對先進也帶來負面力。勢必出現攀比漲薪,嚴重虧損者能漲,我更能漲,而且還可大漲。

國企高管薪酬越來越高,到了嚴重虧損也能拿高薪的地步,說到底是自量權太大,想漲薪就漲,想漲多少就漲多少不受約束,這與管理機制的缺位不無關系,要規范國企高管的薪酬,首先還得從嚴重虧損的企業高管入手,依照市場化規律,突出以經濟效益挂鉤的分配原則,不能將虧損者也當作功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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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黃策輿、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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