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偉
從甘肅省嘉峪關市副市長,到酒泉市委副書記,再到酒泉市政協主席,20年間,楊林的官越做越大,受賄也越來越多。近日,蘭州市中級法院依法對楊林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法院以被告人楊林犯受賄罪,判處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2014年8 月26日《檢察日報》)
正所謂“一日得失看黃昏,一生成敗看晚節。”如果不是東窗事發,今年9月,楊林就可以開始頤養天年了。正像報道所言,坐擁l350余萬元資產,每年還有300萬元股份的分紅進賬,駕駛著40余萬元的越野車,任意住各種大宅,悶了就攥著大把的美元、歐元國外走一遭,就算生老病死都有l0萬元的商業保險讓其無后顧之憂……這樣的晚年生活,豈不美哉?
現如今,這個美夢變成了年僅花甲的楊林身陷囹圄的噩夢,令人警醒,發人深思。古人為官必戴一官帽,左右對稱,寄寓如天平般公正無私之意。而心無私欲,自然會剛,心無邪曲,自然會正。有一位哲人說得好:“小鳥一旦背上了沉重的黃金,絕然不會展翅高翔”。顯而易見,做人不能有私心和貪欲,要無私無畏,淡泊名利,不溺欲海。
無數事實早已表明,私心是腐敗的生發點,貪欲是腐敗的催化劑,私心和貪欲就像西伯利亞的寒流,能使一個人的理想結凍,手腳僵化,熱血凝固,變得愚蠢,對腐敗代價喪失權衡力,變得健忘,對他人的慘痛教訓喪失記憶力,變得瘋狂,對墮落行為喪失控制力,為了追求貪欲而不擇手段,最后成為“反腐倡廉乃立身之本,私心貪欲是禍害之源”的最好見証。
以報道為例。靠手中的權力可以輕易獲得財富,這讓楊林的貪婪欲望迅速膨脹。從此,他的貪婪之手越伸越長,涉及的人員越來越多,受賄的數額也越來越大。據甘肅省檢察院反貪污賄賂局的辦案人員介紹,楊林任嘉峪關副市長期間,平均每年受賄3.4萬元﹔任酒泉市委副書記期間,平均每年受賄29.5萬元﹔任酒泉市政協主席期間,受賄、違紀資金平均每年l99萬元。特別是當退休日子步步臨近,就促使他加快了瘋狂斂財的腳步。
然而,夜路走多了,終會碰到鬼。在“老虎”“蒼蠅”一起打的今天,“沒有不透風的牆”,“紙裡包不住火”,“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早已成為一種現實。楊林即便是再“狡猾”,其贓款贓物藏匿的再詭秘,防范措施再嚴密,作案手段再老辣,“天機”泄漏、東窗事發都是一種自然和必然,這就是“貪如水,不遏則滔天﹔欲如火,不遏則燎原”的“原理效應”,就是“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心莫貪,貪心必起禍”的“定律效應”。
我們不妨看看黨的十八大以來的所有貪官,哪一個比楊林弱智?哪一個比楊林的能力差?哪一個比楊林的貪腐手法低?但是,他們都沒有成為“漏網之魚”,其警示作用不言自明。正因如此,筆者認為,楊林退休前的瘋狂斂財,給自己敲響的是“喪鐘”,給各級黨員干部敲響的則是警鐘,能不能吸取其教訓,自然要由自己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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