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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紀后調離“零容忍”別成“全容忍”

趙艷生

2014年08月25日15:35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倍受媒體和網民關注的湖南永州市冷水灘區人民法院一法官周某被指借斷案“奪妻佔財”一事,有了調查處理結果。記者23日從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鑒於法官周某的行為已構成違紀,且影響惡劣,當地紀委決定給予開除黨籍處分。另周某已被撤銷審判員職務,並被調離法院。(據8月23日中國新聞網)

湖南省永州法官借斷案“奪妻佔財”一事,現在有了最終處理結果。這個處理結果,雖然開除其黨籍,而且撤銷其審判員的職務,但是並沒有徹底打碎周某公務員這一飯碗,而只是把他調離了法院,這讓人感覺是對周某手下留了情。如此處理,好像公務員手裡捧的真是一隻打不破的“金飯碗”,真不知道這哪裡是對違紀的“零容忍”?!

而且,讓人不解的是調離法院后,其又將被調到何處呢?既然開除了其的黨籍,說明周某的違紀已經相當嚴重,而且影響惡劣。做一個不恰當的比喻,周某猶如是一粒老鼠屎,壞了湖南永州司法公正的一鍋粥。現在為了保住法院的面子,永州要把周某這粒老鼠屎剔除。但是筆者納悶,對於周某這粒老鼠屎,哪裡能有合適的崗位接收呢?法院怎能對周某這個被開除黨籍嚴重違紀的干部一推六二五呢?法院對違紀干部“零容忍”,難道其調進去的單位就是無所不包“全容忍”的“垃圾站”不成?

如此處理周某的違紀,暴露出某些地方公務員隊伍的管理外緊內鬆之病。外緊說的是門檻高,但凡參加過公務員考試的人都知道,考公務員,不管是什麼性質的單位,門檻都很高,不允許考生的身份有任何瑕疵。而現在,周某知紀違紀,並因違紀被開除了黨籍,然而其只是被調離了法院。這說明公務員隊伍的門檻雖高,但是一旦踏進公務員隊伍的廳堂,管理上要比門檻低多了,即使違紀被開除黨籍,也依然不用擔心被辭退。

其實,對周某開除黨籍,並調離法院,這對於周某來說,如此處理違紀成本真得可以忽略不計。違紀后,他不僅抱得了美人歸,而且與美人共同擁有了一筆財產,對他來說,得大大的大於失。可以說他的違紀成本在獲得的利益面前,微乎其微。違紀成本太低,而違紀得利又太高,這是違紀頻發的最主要原因。暴利面前,很多人尚且鋌而走險,更何況違紀成本可忽略不計的公務員了。所以,避免違紀頻發,對違紀的“零容忍”,不應該僅僅是調離,而應該再狠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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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黃策輿、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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