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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黑車”怎能拿車“開刀”?!

趙艷生

2014年08月11日16:33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仿冒正規出租車的“克隆出租車”,成為坑害消費者的一大毒瘤。10日,上海集中拆解銷毀近期查處的350輛“克隆出租車”。此外,上海近期還出台了新規,加大“黑車”違法成本,提高執法震懾力。(8月10日新華網)

集中拆解銷毀350輛“克隆出租車”,如此壯觀的場面,貌似上海打擊“黑出租車”動了真格。但是筆者認為,這只是一幕上海交通執法部門展示打擊黑車工作成績的鬧劇,要知道“黑車”泛濫,車自身並沒有罪。筆者不禁反問,上海交通執法部門怎能拿車“開刀”呢?

我們知道,“克隆出租車”褪掉假冒“出租車”的外衣,說到底它只是一輛汽車,是交通工具,有著自身的利用價值。如果銷毀的“黑出租車”自身已經達到了報廢年限,理應拆解銷毀。但這350輛“克隆出租車”達沒達到報廢年限,新聞透露出來的信息,並沒有說明。也就是說拆解銷毀這350輛“黑出租車”,車輛的性能和使用年限等條件並沒有列入拆解銷毀考慮的范圍。

而且,上海《查處車輛非法客運辦法》規定,一旦查實“克隆出租車”,包括車輛和附屬設施將一律予以沒收。既然一旦查實就要沒收,那麼沒收以后的“黑出租車”就已經與原來的車主沒有了關系。因為車已經被沒收充公,再拆解銷毀被沒收的黑出租車,對違法車主並起不到任何警醒作用了,而這是對公共資源的巨大浪費。

看上海集中拆解銷毀沒收的“克隆出租車”的行為,讓筆者想到了那句“沒有槍沒有炮敵人給我們造”的歌詞。抗日戰爭中,八路軍繳獲日本鬼子的槍后,拿起來就打鬼子,雖然鬼子的槍打死過我們的同志,但是當我們繳獲這隻槍后,不是對這支槍充滿仇恨,而是對這隻槍的使用者滿胸仇恨。槍只是工具,繳獲以后,照樣可以打鬼子。如果當初八路軍都如同上海市交通執法部門這樣,估計抗日戰爭就很難勝利了,八路軍也不會迅速的發展壯大。

筆者認為,人才是“克隆出租車”泛濫的罪魁禍首,治理“黑車”,最主要的是“罰人”,而不是“罰車”,不是拿車“開刀”。罰人就是加大黑車的違法成本,對違法的出租車車主進行嚴懲,而不是讓違法的車輛來充當“黑出租”行為的“替罪羊”。

而對於“克隆出租車”的處理,筆者認為達到報廢年限的當然要進行報廢,而對於沒有達到報廢年限的,應當讓其繼續發揮它應有的社會價值。例如可以還原車輛原來的面貌,進行公開拍賣,讓其繼續作為交通工具來為人民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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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黃策輿、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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