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區        注冊

“一把手”權力太大是導致腐敗的主因

林偉

2014年08月07日16:50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十八大以來,中央反腐重拳頻出,反腐成績一目了然。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14年7月26日,涉及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的500余名官員被中紀委先后點名通報。在這些落馬官員中“一把手”居多。(2014年8月5日《檢察日報》)

眾所周知,“火車跑得快、全靠車頭帶”,“工作好不好、關鍵在領導”,“面貌變不變,領導是關鍵”。“一把手”是一個地方、一個單位的負責人,是班長。這樣的位置,使“一把手”具有多重身份。對上,他是下一級政府的負責人,代表這級政府接受上級政府的領導﹔在本級,他是該級政府的最高領導者,擁有最高領導權﹔對下,他代表上級政府,體現對下級政府的領導﹔對外,他代表政府,是政府的代言人,體現政府的形象。

這樣的崗位、這樣的環境,使他們擁有了相當多、相當的權力。在用人上,該使用什麼樣的人,提拔什麼樣的人,重用什麼樣的人,由“一把手”說了算﹔在決策工作上,一項工作該不該干,怎麼干,干到什麼程度,由“一把手”說了算﹔在批建設施工項目上,該不該批,批給誰,批多少經費,還是由“一把手”說了算。這就讓英國阿克頓爵士的一句名言“權力導致腐敗,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成為一種現實。

以報道為例。為了對一把手腐敗現象進行深入研究,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副院長聶輝華、研究員仝志輝和幾個學生助理花了大約一年的時間,手工收集整理了2000年至2014年3月底所有公布的廳局級官員腐敗案例,包括367名廳局級以上官員。在367個廳局級腐敗官員中,擔任或曾經擔任“一把手”職務的有219人,佔大約60%。

根據聶輝華的研究,目前“一把手”腐敗形態主要包括用人腐敗、項目腐敗、在職消費腐敗以及隱性腐敗。分析認為,從根本上講,腐敗的原因無外乎三個:官員擁有較多的自由裁量權、權力能夠轉化為租金、腐敗的行為難以察覺或者被懲罰。所以,建議“要減少腐敗,尤其是遏制‘一把手’腐敗,應該從源頭上限制權力,這是反腐敗的制度基礎。”

在筆者看來,黨的十八大指出,要建立健全權力運行監督和制約體系,健全質詢、問責、經濟責任審計、引咎辭職、罷免等制度。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加強和改進對主要領導干部行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加強行政監察和審計監督。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要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這一切的要義就在於限制權力。所謂“限制權力”,就是要進一步確定官員的管理權限,設定出用權明細表,劃出用權的硬扛扛,官員一旦越權即視違規,這比“全方位”的監督機制成本更低,也更容易發現和監督。

正因如此,筆者非常支持“管住‘一把手’,限權比監督成本更低”的觀點。“一把手”一旦擁有一手遮天、獨一無二、為所欲為的至高無上的權力,很容易專橫跋扈,也很容易讓任何監督都顯得蒼白無力,更容易導致眾多的規定成為鏡中花、水中月,中看不中用。所以,隻有限制權力,才能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才能讓所有的權力規范運行,陽光操作,互相制衡,才能有效消除“一把手”的腐敗。


使用微信“掃一掃”功能添加“學習微平台”
(責編:黃策輿、謝磊)
相關專題
· 林偉文集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熱點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