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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坑坑”追責的路緣何太坑?

謝啟東

2014年08月06日16:35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7月31日晚上8時許,鄭州市西三環與建設路交叉口立交橋下,一輛正在行駛中的11路公交車,被突然塌陷的路面“咬”住了左后輪,難以動彈。自今年5月1日西三環快速路正式通車以來,已先后出現了7次大的塌陷。(據8月5日大河網)

建設領域的“豆腐渣”工程,給人們的生命財產帶來了巨大的安全隱患,也給國家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樓垮垮”、“橋塌塌”等各種各樣的問題工程,曾經被屢屢曝光,引起了建設主管部門的高度重視,出台了工程質量終生責任制,對遏制“豆腐渣”工程起到了明顯的作用。

大凡“豆腐渣”工程,不外乎兩大方面的原因所造成。一是施工方為了追求高額經濟利益,不講誠信,不講良心,不擇手段。從網絡曝光被調查的那些“豆腐渣”工程會發現,有的層層轉包,有的偷工減料,並且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腐敗現象。二是監管方從工程招投標到施工監管嚴重缺失,有的是領導插手工程,懾於領導淫威,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敢監督﹔有的是被施工方拉攏,甚至賄賂,收了好處亂辦事,工程監理不管事,甚至幫助施工方打圓場,驗收走過場。因此,就有了“工程上馬,官員下馬”之說。

一旦出現“樓垮垮”、“橋塌塌”,造成的損失巨大,甚至出現人員傷亡。這樣的“豆腐渣”工程足於引起當地黨政高度重視,查起來容易,追責也就容易。而“路坑坑”則不同,就像鄭州市西三環3個月出現了7次大的塌陷那樣,追責的路都特別“坑”。主要表現在:一是業主方、施工方、監管方都清楚地知道,出了問題任何一方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會形成利益共同體,想方設法給“路坑坑”尋找理由,比如天氣呀、地下管道呀等等。二是超載車多和養護期不到就有車輛碾壓,常常成為“路坑坑”的保護傘。三是不像“樓垮垮”、“橋塌塌”那樣直接造成人員傷亡,即使車輛在“路坑坑”上行駛,造成人員傷亡,也把責任歸在駕駛員或車輛上,往往被領導忽視。基於此,查處“路坑坑”的路太難。

筆者認為,查處“路坑坑”的路太難也得走,不走,以后會有更多的“路坑坑”。因此,作為地方領導也好,紀檢、路政、交通、財政、審計等相關職能部門也好,都要切實履行好自己的職責,嚴厲查處那些制造“豆腐渣”工程的人和事,尤其要打擊工程建設領域的“蛀虫”,要查清西三環“豆腐渣”工程的情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給公眾一個滿意的答復﹔另外,我們還要加強廣大公民的誠信教育和干部職工的職業道德教育,增強責任意識、擔當意識,本著良心做事,杜絕“豆腐渣”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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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黃策輿、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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