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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不聊生”的“楚楚可憐”表錯了情

李少葵

2014年08月01日13:26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在《大清相國》一書中,君臣之間就如何懲治官員貪腐奢靡之風有一經典對白。陳廷敬奏道:“臣以為,國朝官員俸祿實在太薄,很多官員虧空庫銀,收受賄賂,實有不得已處。朝廷應增加俸銀,斷其貪念。”皇上道:“做我清朝的官就得清苦。朕早說過,想發財,就不要做官﹔做官,就不許發財。前明覆滅,百官奢靡是其重要禍源。”足見自古至今,放任官員貪腐奢靡,必然會導致政息人亡,預防貪腐不是簡單地在物質需求上為官員補“利”,而是要從精神信念上為其補拒腐防變之“鈣”。

為官,隻有受得了清苦、守得住清廉,才會兩袖清風、留住清名。想發財不能指望為官,為官后也不能想著發財。為官之人,本應坦然釋懷對待名利,不能追求計較官大官小、錢多錢少,而是要為民用權、為民系情、為民謀利。有人為官隻算計著升官發財,那麼走的就是一條權力尋租、以權謀私的不歸路。“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的背后,埋積的是“民不聊生”的民怨民憤,滋生的是“錢由權生”的不正之風。

俗話說:“當官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人民群眾是歷史的推動者,也是國家的主人。我們黨自成立之日起,就是與人民群眾同呼吸、共命運地緊密聯系在一切。對於共產黨人來說,一切為了人民、為了人民的一切,除了人民利益沒有自己的特殊利益。為了革命的勝利,為了民族的解放,為了人民的幸福,一代代共產黨人不惜奉獻一切、犧牲一切。植根於人民、造福於人民,黨才能始終立於不敗之地。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們根本利益,更需要每一名黨員干部主動作為、立言立行。

面對新時期面臨的四大危險、四種考驗,自八項規定頒布之始,自中央到地方出台了一系列轉變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規定禁令,昔日公權力之下的年貨、粽子、月餅、土特產、購物卡等變相福利被禁,打“虎”拍“蠅”的強度、密度、廣度更是傳遞出重典治亂、猛藥治疴的反腐決心。昔日對公權公款的大手大腳如今變得畏手畏腳,昔日灰色收入的巧立名目如今無處安放,昔日放任自流的自由散漫如今必須中規中矩,有些人就開始感嘆官不好當了,壓力也變大了,日子不好過了,“官不聊生”成了這些人自嘲、自怨的權力糾結。權力關進籠子之后,那些隻能望籠興嘆之人,不得不裝出一副“官不聊生”的楚楚可憐相。

“當官不發財,請我都不來。”既然官不好做了,為所欲為一去不復返了,有人就開始無所作為了,在其位不謀其職,不想事不干事自然也成不了事,當起了“太平官”、“逍遙官”,甚至認為隻要自己不出格、不犯錯,自認為“無錯無為”也是功。然而,干事創業如“逆水行舟,不進則退”,尤其在全面深化改革處於涉險灘、啃硬骨頭的攻堅期關鍵期,每個黨員都應敢於擔當、用於擔責,夙夜在公、時不我待。一旦事無人做、責無人擔,“為官不為”的官場生態必然使得黨和國家的工作一盤散沙、一事無成。“有錯無為”都是過,“官不聊生”的“楚楚可憐”不過是一己之利、一私之念地表錯了情。

為官不易當有為。讓廣大黨員干部知曉什麼該有所為、有所不為,既要構建不能腐、不敢腐、不願腐的他律機制,也要讓“嚴以修身、嚴以用權、嚴以律己,謀事要實、創業要實、做人要實”成為“為官有為”的內心自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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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謝磊、趙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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