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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活動禁酒應統一命題全面實行

羅瑞明

2014年07月27日10:17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23日,揚州召開市委六屆七次全會,揚州市委書記謝正義代表市委常委會在會上宣布禁酒令,揚州的公務活動一律安排工作餐、一律禁酒包括紅酒、啤酒、米酒等。(7月24日中國新聞網)

自八項規定以來,不少地方規定:午間不能喝酒,喝酒不能喝高檔酒,而規定公務活動一律禁酒“滴酒不沾”更為徹底,此舉不僅將進一步降低接待費用,而且有利於作風的轉變。

酒是公務接待中的一大開支,一瓶酒貴的千余元,即使是低得也得上百元,一次接待下來喝個兩三瓶根本不是個問題﹔喝酒多,相應的菜也多,想不超標都難。尤其是喝酒喝到興頭很難把握,你來我往,不知不覺就成了“醉人”,臉部失態,說話走調,有損於印象,而且對身體也不利。公務接待是“公”,目的是提供方便,讓接待對象吃得飽吃得舒服。而如果是借此大飽口福,為吃而吃,就不單是為“公”,而是摻雜著其它成分,拉關系,套近乎。

實行公務活動徹底禁酒規定是個好舉措,但目前實行的並不多,還沒有成為一種普遍,如此,隻能是一種地方糧票,在本區域內,自己管轄的范圍內有效,而此地禁,它地不禁,是否會出現因為不能“過酒癮”,該到此地開的會改變路線,該來的人不來了,由此,在政策扶植上,資金安排上是否出現偏移,雖說明的誰也不管,但暗的誰又能說得清楚?

全面禁酒在少數個別地方實行,也不失為一件大好事帶了個好頭,但需要有更多的地方跟進形成一種常態,我禁你也禁,到處都禁,走到哪都一樣,將“單兵突進”變為“全面實行”,想喝者就別無選擇,既可以整體的降低接待費用開支,又可避免另開“小灶”,從這一角度來說更顯公平。

其實公務接待完全可以做到不喝酒,不喝酒反而更有精神,人也感到舒服,沒酒接待就餐時間短,陪客者也輕鬆,再則,公務接待禁酒也相對簡便,作出規定不准喝,即使是被接待者想喝也得克制,比起控制其它“三公”消費更易見效。

公務接待有了明顯的下降,公眾對此有親身感受,但公務接待費用仍然有潛力可挖,而其中禁止酒接待最為直接。為此,公務活動禁酒應從行政化管理向制度化轉型,統一命題,全面實行,端掉酒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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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黃策輿、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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